各中心、二级学院: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国宣传部长会议、全省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文化金华建设,打造高质量文化供给地,根据《金华市文化精品和文化人才扶持奖励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金市宣〔2018〕2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经研究,决定对获得省级以上奖励的2019年度文化精品、文化人才进行奖励,对部分2020年度文化创作生产项目进行扶持。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一)项目奖励
2019年度获得省级以上奖项的电视剧、电影、纪录片、动漫、舞台艺术、文学、广播剧、文艺评论、理论文章、重大课题、哲学社会科学著作和新闻作品等。具体奖项见《管理办法》。
(二)人才奖励
2019年度获省级以上表彰奖励荣誉的文化艺术、社科理论和新闻宣传方面的人员。
(三)项目扶持
1.扶持类别:电视剧、电影、纪录片、动漫、舞台艺术、文学、广播剧、文艺理论评论等。
2.扶持方向:
(1)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党100周年等重要节点创作的文艺精品;
(2)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反映新时代金华精神的现实题材作品;
(3)深入挖掘金华历史内涵、体现地域特色、展示名人文化的原创本土题材作品;
(4)其他对打造“高质量文化供给地”具有推动作用的优秀作品。
3.申报条件:
(1)电视剧、电影、动漫类项目须在我省备案,完成剧本或分集大纲,未正式播出或公映;
(2)舞台艺术、纪录片、广播剧类项目已完成剧本或大纲,未正式演出或播出;
(3)文学类项目已完成大纲或全部书稿20%以上的章节,未正式出版;
(4)文艺评论类项目提供详细的研究方案,未正式发表。
二、申报材料
1.奖励项目填写申报表(附件1),附证明材料1份。
2.奖励人才填写申报表(附件2),附证明材料1份。
3.扶持项目应提供以下资料:
(1)2020年度金华市文化扶持项目申报表2份、内容大纲或项目策划书等书面材料一式9份。同时提供电子稿;
(2)电视剧、电影、动漫需另外提供在我省备案的证明材料,有剧本的需提供剧本1份。动漫类申报项目还需附DVD格式片花1份;
(3)合作项目需附合作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知识产权(立项权、奖项申报权归属于金华市或明确双方拥有共同申报权)。
三、申报分工
1.市文广旅游局负责汇总、审核、报送市直文化系统的项目和人才;
2.市文联负责汇总、审核、报送市文艺家协会的项目和人才;
3.市社科联负责汇总、审核、报送社科类项目和人才;
4.金华日报社、金华广播电视总台分别负责汇总、审核、报送本单位项目和人才;
5.各县(市、区)委宣传部,金华开发区党工委宣传部负责汇总、审核、报送本地项目和人才;
除上述报送途径外,其他未经审核的材料一般不予接收。
请校内申报教师将材料交至教学科研中心,由教学科研中心统一报送。
四、申报要求
1.各报送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做好审核把关工作。项目申请单位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文字的规范性负责;项目报送单位要严格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报送。报送材料经单位主要领导审阅同意后,加盖公章报送至教学科研中心。
2.学校申报扶持项目总数不超过3项。
3.校内申报时间截至2020年2月28日,逾期不再受理。纸质材料交至教学科研中心,电子文档发送至1211382634@qq.com。联系人:彭晋全,联系电话:15268637516。
附件1:2019年度金华市文化精品奖励申报表
附件2:2019年度金华市文化人才奖励申报表
附件3:2019年度金华市文化精品和文化人才奖励申报汇总表
附件4:2020年度金华市文化扶持项目申报表
附件5:2020年度金华市文化扶持申报项目汇总表
教学科研中心
2020年2月18日
附件:学院通知-2019年度文化精品文化人才奖励2020年度文化创作扶持工作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