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应征入伍及退役复学相关事宜办理流程
(一)新生
一、保留学籍
1、学生登录“全国征兵网”打印或到入伍地征兵办公室领取《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入伍地征兵办公室审核盖章。
2、学生将一份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及二份《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寄到学生管理中心李梦凡老师处,学籍保留手续由学生管理中心统一办理。学管中心会将一份《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寄回入伍地征兵办公室。
备注:邮寄资料请尽量使用EMS或顺丰快递。
二、退役复学及学费减免
1、退役后2年内,持高校录取通知书,到学校教学科研中心办理入学手续。
2、登录“全国征兵网”填写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一式两份,“退役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办公室意见”栏盖章。
3、携带《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及退伍证复印件到财务部门审核盖章,再到学生管理中心审核盖章存档,办理学费减免手续。
备注:根据相关资助政策规定,学费(不包含住宿费、代管费)以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的标准减免,学费不满16000元的,以实际应缴纳学费为减免标准,即使学费减免手续未办理完成,退役学生入学也只需交除去应减免金额的剩余部分。
(二)老生
一、保留学籍
学生将一份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交由班主任,班主任到教学科研中心代为学生办理休学手续。
二、学费补偿
入伍当年,学生在办理保留学籍时可一同办理学费补偿手续。
1、学生登录“全国征兵网”填写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注意学费补偿的银行账号写学生本人或父母的中国建设银行账号),入伍地征兵办公室审核盖章。
2、学生将盖完章的《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及一份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交由班主任,如果是已经毕业的学生还要附上学校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班主任核对学生基本信息(包括院系班级、学制等,确认银行卡号为建设银行卡号)完整后,然后交到二级分院负责资助工作的辅导员,分院统一交到学生管理中心,由学生管理中心办理学费补偿手续。
备注:根据相关资助政策规定,学费(不包含住宿费和代管费)依据入伍时间以每人每年最高 16000元标准补偿,学费不超过16000元,以实际应缴纳学费进行补偿,学费补偿金额大概会在次年四五月份到账。
三、退役复学及学费减免
1、复学申请
退役后2年内,到学校教学科研中心办理复学手续。
2、学费缴纳
到现场缴费咨询组缴纳相应学费。
根据相关资助政策规定,学费(不包含住宿费和代管费)超过16000元,应以每人每年 16000元的标准减免,学费未超过16000元,按照实际学费金额进行减免。即使学费减免手续未办理完成,学生也可以只交除去应减免金额的剩余部分。学费请勿多交。)
3、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
(1)登录“全国征兵网”填写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在线打印,一式两份(手填或复印无效)。
(2)携带《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及退出现役证书,先到退役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审核盖章,再到退役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盖章。
(3)携带《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2份及退出现役证书复印件1份,交由班主任。班主任核对学生填写的信息完整后,交学生管理中心李梦凡老师处,由学生管理中心办理学费减免手续。
备注:根据相关资助政策规定,学费(不包含住宿费和代管费)以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的标准减免,学费不满16000元的,以实际应缴纳学费为减免标准,即使学费减免手续未办理完成,退役学生也只需交除去应减免金额的剩余部分。
学生管理中心
2023年10月
附件:大学生应征入伍相关事宜办理流程.docx
附件:应征入伍学费补偿或退役复学学费减免手续操作流程.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