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生
一、保留学籍
1、登录“全国征兵网”打印或到入伍地征兵办公室领取《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入伍地征兵办公室审核盖章。
2、将高校录取通知书、入伍通知书交学生管理中心审批,再到院办盖章。
3、将一份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及一份《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交回学生管理中心留存,另一份《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交回入伍地征兵办公室。
备注:《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可由征兵办公室邮寄,请尽量使用EMS或顺丰快递。
二、退役复学及学费减免
1、退役后2年内,持高校录取通知书,到学校教学科研中心办理入学手续,学费金额请咨询财务部门。
2、登录“全国征兵网”填写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一式两份,“退役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办公室意见”栏盖章,如果是退役入学的学生(指学生先服兵役,退役后才考入高校学习的学生)需盖两个章(“退役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办公室意见”栏与“退役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意见”栏),还需要提供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身份证明原件一份。
3、携带《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及退出现役证书复印件到财务部门审核盖章,再到学生管理中心审核盖章,最后到院办审核盖章,最终交回学生管理中心,办理学费减免手续。
备注:根据相关资助政策规定,学费超过8000元,应以每人每年 8000元的标准减免,即使学费减免手续未办理完成,学生也可以只交除去8000元的剩余部分。
(二)老生
一、保留学籍
携带一份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到教学科研中心办理休学手续。
二、学费补偿
入伍当年,应办理学费补偿,可以在回校办理保留学籍时一同办理。
1、登录“全国征兵网”填写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注意学费补偿的银行账号写学生本人或父母的中国建设银行账号),入伍地征兵办公室审核盖章。
2、携带《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及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如果是已经毕业的学生还要附上学校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到财务部门审核盖章,再到学生管理中心审核盖章,最后到院办审核盖章,最终交回学生管理中心,办理学费补偿手续。
三、退役复学及学费减免
1、退役后2年内,到学校教学科研中心办理复学手续,学费金额请咨询财务部门。
2、登录“全国征兵网”填写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一式两份,“退役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办公室意见”栏盖章。
3、携带《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及退出现役证书复印件到财务部门审核盖章,再到学生管理中心审核盖章,最后到院办审核盖章,最终交回学生管理中心,办理学费减免手续。
备注:根据相关资助政策规定,学费超过8000元,应以每人每年 8000元的标准减免,即使学费减免手续未办理完成,学生也可以先只交除去8000元的剩余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