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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农业大学档案馆(农业资源标本馆) 财务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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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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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档案馆管理,规范指导馆内财务工作开展流程,根据学校采购工作、财务报销工作、资产管理工作等制度与规定,结合馆内实际情况,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学校有关财务工作的政策、法规和制度,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

二、本着高效、节约的原则开展采购工作,有计划、有控制地安排各项开支。

三、馆内财务工作实行申请审批制度。

办公室集中统一采购办公用品需要经馆长审批同意后执行,各科室专用物品由采购人向分管馆长申请,经分管馆长、馆长审批同意后执行。

四、采购工作实行办公室集中统一采购与科室自主采购相结合的方式。

馆内日常运行的办公用品、办公耗材、办公设备及家具等,由办公室统一采购。各科室工作开展所需的专用物品等,由各科室根据实际需求,在申报审批后自主选择采购。

五、采购工作遵循“谁采购 谁负责”的原则,采购人负责准备采购各流程的材料。

采购人提供完整的采购计划审批材料,交由办公室申报采购计划;采购人在资产管理系统中完成固定资产入账工作;最后按照财务报销要求,提供完整的报销材料,交由办公室进行财务报销。

六、财务报销工作采取“采购人提交材料,办公室统一办理”的方式。采购、差旅、用车、劳务报销等负责人提供完整票据,经办人、相关领导等签字,票据粘贴完整,交由办公室进行财务报销。

八、采购工作流程、固定资产工作流程、财务报销流程及材料标准要求,以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处、财务处、审计处、政策法规办等相关部门的规定为准。

九、财务支出工作涉及到的固定资产,采购人需及时办理固定资产入账手续,物品领用人负责管理,做到账、物清晰,准确无误。

十、馆内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建立管理台账。领用人需签字登记,按需领取。

十一、馆内财务人员要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公开透明,接受领导和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