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导师、2025届毕业生:
为了更好地开展学院的毕业论文工作,根据根据《关于2025届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的通知 》(浙财大东教〔2024〕87号)结合财税学院的实际情况,对财税学院2025届本科生毕业论文的时间进程作如下安排:
一、毕业论文的进度安排计划
序号
| 事项
| 完成时间
| 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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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论文选题
| 2024年9月30日
| 学生在专业导师指导下确定毕业论文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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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选题论证
| 2024年10月15日
| 各系开展毕业论文选题论证会议,确定最终选题,系主任提交各系选题汇总表格至教学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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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提交开题报告
| 2024年11月8日
| 经导师指导通过后,提交开题报告、文献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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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论文开题
| 2024年11月15日
| 各系主任于11月13日前向教学办公室提交开题分组学生名单及分组老师名单,第10周完成第一轮毕业论文开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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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中期检查
| 2024年12月27日
| 中期检查(导师反馈指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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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论文定稿
| 2025年3月23日
| 学生完成定稿,并上传至毕业论文系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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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论文检测
| 2025年4月3日
| 最迟于4月3日前在“实践教学管理系统”完成学术不端检测,具体操作方法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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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论文答辩
| 2025年4月14日-4月25日
| 各系根据具体情况最迟于第9周确定论文答辩时间,并提交答辩分组学生名单及答辩小组成员名单,一辩最晚于第9-10周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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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所有同学必须同时提交经导师指导通过的文献综述、开题报告才允许参加开题;
2.毕业论文必须经学术不端检测合格方可答辩;
3.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答辩或再次答辩仍没有通过的学生延期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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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
本次毕业论文(设计)在毕业论文(设计)智能管理系统中完成,请指导教师通过“毕业论文(设计)智能管理系统”中及时指导学生。毕业论文具体操作可参考《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系统使用手册》(附件1、附件2),登录地址:教务管理部网站—智慧教务—实践教学管理系统,推荐使用谷歌Chrome浏览器。财税学院2025届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方案请参照附件3;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毕业论文撰写格式请参照附件4。请财税学院各位专业导师按照上述规定时间进行指导。
财税学院
2024年9月23日
附件1 学生使用手册.pdf
附件2 教师和管理员使用手册.rar
附件3 财税学院2025届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方案.doc
附件4 毕业论文格式与规范.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