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直各单位、各学院:
为切实做好学校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请各部门认真收集、整理2017年度各上级下发及上报文件,以及各类国家、省部级奖励证书、奖章、奖杯等实物档案,并填写归档文件目录、档案移交清单,及时提交至校档案馆,提交要求如下:
一、文件归档范围
1、党政及各部门中综合管理的文件材料按自然年度归档的应在次年3月底以前归档;
2、科研项目在完成结题、鉴定、验收后二个月内归档,以自然年度为核算周期。
二、移交期限
尚未将应归档材料进行移交的单位,请于2018年12月10日前,尽快按照规范要求完成移交工作。
三、归档文件资料清单
1、每份文件应提交原始发文签、底稿及正式文件(一式两份);文件材料应完整齐全、平整清洁,不应有破损和污染;
2、根据收集档案及后期查询之需要,从本次收集起需提交文件及文件目录电子档;
3、移交时须同时报送一式两份“移交清单”, 经档案馆工作人员验收后,双方签字,各执1份。
联系电话:63558135
附件:
纸质文件材料移交登记表.doc
归档文件目录.docx
实物档案移交登记表.doc
档案馆
2018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