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现对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进行需求征集,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相关资料,征集信息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中药配方颗粒采购(详见附件1《中药配方颗粒目录》)
二、资格要求:
1、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相应生产认证范围、《药品生产GMP证书》等证书。
2、符合《药品管理法》、《中医药法》、《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2021年第22号)、《广东省中药配方颗粒管理细则》(粤药监规许〔2021〕6号)等相关法律文件要求,能依法生产、经营、资信状况良好的企业。无重大药品经营不良事件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行为。
3、广东省内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以及省外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在广东省内销售的,须完成在广东省药监局的备案,具有销售使用资格。执行国家药品标准或广东省药品标准,具有持续生产、保障供应、及时配送的能力。
4、对特许生产和经营的中药配方颗粒应符合国家、省相关文件要求。
5、能够提供与中药配方颗粒配套的智能调配所需的系统设备及相关服务。
三、需提交资料清单:
1、资质证明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生产GMP证书》等。
2、 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行为证明(企业归属地药监局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3、企业具有持续生产、保障供应、及时配送等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
4、中药配方颗粒品种在国家或广东省药监局官网备案截图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包括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6、中药配方颗粒智能中药房设计、管理及运营的详细方案。
7、销售承诺:包括质保承诺、廉洁承诺、供货承诺、其他服务及技术支持承诺等。
8、销售记录:提供广东省内合作用户名单;提供近期广东省内三甲医院的成交合同或发票复印件。
9、报价表:按照我院提供的中药配方颗粒品种目录(附件1)进行报价,顺序不可打乱,不可删减。报价必须包含一切相关费用(如包装费、检测费、运费等),并同时提交纸质版和excel电子版,两个版本报价必须保持一致(必须保证该报价为该公司在清远地区的最低供货价)。
10、资料真实性保证书。
四、提交资料说明
1、供应商递交的资料请加盖单位鲜章,标好页码,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在第一页附上资料目录。
2、资料不符合规定,恕不接受。
五、资料提交信息
1、数量要求:2份纸质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1份电子文件(报名资料扫描成一个PDF/Word格式)。
2、方式:书面资料请邮寄至我院,暂不接收现场提交资料;电子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337953468@qq.com(邮件以发出时间为准)。【资料务必齐全,资料不齐视为报名不成功】
3、书面资料收件地址:英德教育东路2号英德市人民医院药学部办公室。
4、接收资料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自然日。(接收资料时间上午08:00至12:00;下午02:30至05:30),逾期报名视为无效。
五、项目调研会时间另行通知。
六、联系人信息:
1、联系人:林老师
2、联系电话:0763-2234922,13553913285
3、电子邮箱:337953468@qq.com
附:英德市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采购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