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将至,现将学生宿舍假期安排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寒假期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时间为2016年1月13日至2月20日。封闭式管理时间段内原则上不安排学生住宿。各学院应动员、劝导学生放假后尽快离校返家。
2、因特殊原因(如:学校组织的学科竞赛、集训等,有相关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需留校住宿的学生,由各二级学院严格审批后统一填表报名,并指定假期管理老师负责假期留校学生的管理。留校学生须按要求签订《假期留校住宿安全承诺书》,拒绝签订的不予办理留校住宿手续。办理时间为2016年1月9日至12日,办理地点:宿管科(办理时请携带学生证和一张一寸免冠相片)。
3、放假期间学生宿舍除留校生由宿管科统一安排住宿外,其他学生必须于13日前离开宿舍;因私需推迟离校、中途回校、提前返校、报名表上无名单的学生,不予办理住宿手续,不予安排在学生宿舍住宿。
4、假期学生宿舍实行早晚签到制度(如未签到,按未归外宿处理),请按时作息,晚上10:30前返回寝室住宿。住宿期间如有特殊情况不回宿舍住宿,须事前向假期管理老师请假,并将签署意见后的假条交与宿管员。如事前无请假手续,将按未归外宿处理;
5、假期留校住宿学生应自觉服从管理,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6、放假期间,学生贵重物品请自觉妥善保管,避免遗失。
宿 管 科
2015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