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根据省委宣传部、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 2023年度全省高校“最美辅导员”“最美大学生”推选活动的通知》(赣教宣字〔20233〕3号)的工作要求,在二级学院推荐的基础上,通过资格审查、通讯评议、综合评选等程序,拟推荐经济管理学院向媛丽、外国语学院雷伟2名辅导员作为全省高校“最美辅导员”推报人选,拟推荐外国语学院付慧祺1名同学作为全省高校“最美大学生”推报人选,现予以公示,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公示期自2023年4月8日至4月14日。公示期间,若对推荐人选有异议,请实名发邮件至2561465229@qq.com。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3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