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余学院胡述兆奖学金评选办法》,经学生申请、二级学院评议、学校评审,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12月16日—12月23日。
广大师生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邮件或书面形式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具体真实,以便调查核实。电话:6666312,邮箱:xyxyzzzx@126.com。
附件:
新余学院2022—2023学年胡述兆奖学金拟获奖名单
序号 | 姓名 | 所属学院 | 年级专业 |
1 | 张含惠 | 经济管理学院 | 21财务管理班 |
2 | 董华香 | 公共卫生与健康学院 | 21级康复治疗学班 |
3 | 李小莉 | 艺术学院 | 22音乐学一班 |
学生工作处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