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首页

评学评教

评学评教

当前位置: 首页 -> 评学评教 -> 正文

关于推荐申报2022届省和院级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2-03-01 作者:admin 点击: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通知和我院学生工作安排,现将2022届省、院级优秀毕业生的推荐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省、院级优秀毕业生的推选条件

(一)推选范围及名额

1.推选范围:全校2022届按时注册学籍的毕业生。

2.推选名额:院级优秀毕业生名额以本系毕业生人数的10%推选;省级优秀毕业生在院级优秀毕业生内产生,名额以本系毕业生人数的3%推选。(小数点后只能舍不能入)。

(二)推选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和活动,关心党和国家大事;热爱学校、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扶危济困、助人为乐;语言文明,行为得体,衣着整洁、举止大方。

2. 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学院、系级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积极参加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遵守社会公德,言行一致,实事求是,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3. 学习认真勤奋刻苦,考试成绩无不及格、综合测评成绩在本班排名前25%,省级优秀毕业生在校期间综合测评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15%;曾获得两次院级奖学金;顶岗实习或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在良好以上。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技能大赛和文体活动,身心健康,体测成绩达标。

4、在校期间获得两次及以上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获得省级或省级以上奖励(不含面向特困生的国家奖学金)。

5. 参加国家或我省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应征入伍退役复学的毕业生;创新创业意识较强,积极开展创业实践活动且成绩显著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6.在校期间参加学院或社会公益劳动不少于60学时,同等条件,多者优先(有相关证明材料)。

二、各系推选方法与要

省、院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把评选要求和政策传达到每一位应届毕业生。

(一)个人申请、班级评议,班主任按要求将推荐人选报系;系按要求经过评议、公示后,将推荐人选报学院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部按要求经过综合审查、公示后,将确定人选报学院审批。并按规定时间上报省教育厅。

(二)各系推荐人选上报前应当在本系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上报学院学生工作部;学院学生工作部评议确认的人选,在全院范围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报学院,否则所授予荣誉无效。凡被举报并经查证确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学院立即取消所授予的荣誉,收回证书,并视情节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对其所在系予以全院通报批评。

(三)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个人关键身份信息及隐私。

三、材料上报要求

各系应于3月20日之前将省、院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纸质和电子版材料报学工部;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表需一式两份,院级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一份(推荐表填写内容一律仿宋字体、小四号字、标准字间距、固定值28磅),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表及统计表需报电子版。

附:1、河北省普通高校2022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2、保定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审批表

3、河北省普通高校2022届优秀毕业生统计表

4、优秀毕业生评审统计表

5、公益劳动证明

学生工作部

2022年2月28日

  • 学校官方微信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朝阳南大街613号

版权所有:保定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