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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管理规定
发布:2024年09月21日 11:08   来源:    点击数:

第一章 临床实习生管理制度

一、临床实习管理

实习生在实习期间由医院科教科、实习科室共同管理。

(一)科教科管理

1.实习轮转:根据实习大纲的要求制订轮转计划并督促执行。

2.教育培训:制订岗前培训和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3.交流座谈:召开实习代表座谈会,了解实习生的思想、学习及工作情况,征求实习生及科室教学工作的意见,强调实习纪律,表扬好人好事,指出存在的问题,交流实习经验。

(二)科室管理

1.临床实践教学工作:在科主任的领导下,临床指导教师严格按照《实习生培训计划》《教学查房规定》《临床教学讲座规定》《教学病例讨论规定》等要求开展教学工作,科室做好入科教育、临床实践培训、出科考核等工作。

2.实习生日常管理工作:做好实习生考勤管理及实习鉴定工作。

二、实习生要求

(一)医德医风

1.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必须认真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培养良好的医德医风和严谨的工作作风。加强责任心,树立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思想,培养爱伤观念。

2.实习生要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注重集体主义观念。

3.实习生要发挥主观能动性,培养自学能力。实习中注意理论联系实际,掌握专业基础知识和临床诊疗技能,提高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业务学习

实习生要积极参加医院及科室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学术报告和有关病例分析讨论等。

(三)临床实践

1.权限:严格遵循《医学学员行为监督制度》,在临床指导老师的监督下,开展临床实践学习。

2.教学病历书写:实习生在实习科室均书写不少于2份教学用入院病历,经临床指导教师修改并签字。

3.规范操作:实习生严格执行各种操作规程,避免差错事故的发生。

4.尊重患者权益:实习生要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和隐私权,不得损害患者的合法权益。

5.不良事件上报:在发生或发现不良事件时,遵照《不良事件报告及根本原因分析制度》执行。

6.实习评价:实习生出科时,认真填写实习鉴定表和实习手册,接受科室给予实习评价。

三、培训

(一)岗前教育

实习生进入临床实习前进行岗前教育,内容主要涵盖医院情况介绍、医疗质量与患者安全、国际患者安全目标、医院感染、药物的合理使用、临床科室介绍以及相关的培养环节和要求等。

(二)临床能力培养

完成实习大纲要求的各科基本病种和基本操作的要求内容,培养临床技能和临床思维能力。在医院实习期间参与医院质量改进项目,如质量与患者安全项目,如感染控制项目、用药安全项目、国际患者安全目标等。

四、考核

(一)岗前培训考核

培训结束后接受理论、技能考核,如考核不合格者需进行补考,合格后方可进入临床轮转。

(二)出科考核

出科前,由科室组织本科实习生进行理论考试和临床技能考试,了解实习生对本专业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

五、考勤管理

(一)实习生要遵守医院工作制度,严格按照轮转排班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岗。科室实行考勤制度,出科时指导教师要将学生出勤情况如实记录在毕业实习鉴定上。

(二)实习生请销假规定

1.病假、事假在1天内由科室批准;2—7天经科室同意,报科教科备案;7天以上,经科室同意、学校批准后,报科教科备案,实习生需履行请销假手续。请假单留存科教科和科室各1份。

2.无特殊情况,不得口头、电话请假、销假、事后补假及任意延假。

3.病假需持医院开具病假证明。请假按时返回并销假,否则按旷岗处理。

(三)实习生无故不参加实习者,按旷岗处理。

第二章 临床实习生管理制度

一、实习生的接收

(一)实习生的接收,由科教科、护理部根据业务科室的带教力量和医院的后勤保障能力统筹安排,其他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行安排接收实习生。

(二)本院只接收正规院校大专以上的实习生。实习院校需在实习前6—12个月,与科教科或护理部联系签订年度实习计划,一式2份交科教科或护理部备存1份。

(三)实习生应由实习学校的老师带队.持实习大纲和实习人员花名册、组织介绍信、“实习报到通知书”按时到科教科/护理部报到。

(四)科教科或护理部据此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实习生轮转科室安排表,交有关科室带教负责人和实习组长。

二、实习科室

(一)在科主任和护士长领导下,指定一名主治医师和一名护师协助主任、护士长具体负责实习生的教学和思想工作。

(二)负责介绍科室情况和有关规定,并分配工作。

(三)认真体会实习大纲,按要求安排实习程序,并对实习生进行业务指导。

(四)科主任、护士长定期检查带教和学生学习情况,组织教学查房(每病区保证每周一次教学查房),组织病历讨论,定期给学生上临床小课。

(五)带教老师及时批改实习生的病历及病情记录等医疗文件,严格把好质量关。

(六)严格实习纪律,认真考勤,了解学生的学习、服务态度、工作表现、劳动纪律并及时表扬或批评。

(七)定期向科教科、护理部汇报实习带教情况。

(八)实习结束转科前一周内,科主任、护士长应组织带教教师对学生进行考核,做出较客观的评语、评分及出科鉴定,送交科教科或护理部。

三、实习生的管理

(一)实习医生必须树立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思想,养成良好的医德和严谨的工作作风,正确处理学习与服务的关系。努力完成实习计划的要求,巩固和提高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培养科学的思维方法和独立分析问题的能力。

(二)实习医生必须加强组织纪律性,自觉遵守国家法纪,遵守学校与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尊重实习医院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加强各方面的团结合作。

(三)实习医生必须在带教医生指导下进行诊疗活动、直接对带教医师负责,并尊重和服从其工作指导。

(四)新患者入院后,实习医生必须在带教医生指导下,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及化验工作。病程书写要求内容完整、准确,重点突出,条理分明,文字通顺,字迹清楚、整洁。在各专业科室实习期间应书写若干份完整病历(见各科实习大纲),交由带教医师修改。

(五)实习医生在检查患者时,应当严肃认真。严格遵守诊疗常规进行操作。男实习医生检查女患者时,必须有第三者在场;在妇产科实习时,检查、操作前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在带教医生现场指导下进行相关操作。

(六)实行实习医生病区蹲班制,每天早晨必须提前半小时进入病区,做好上午查房准备工作;带教医师查房时实习医师应报告所管患者的病情变化、处理情况和进一步诊疗意见。对新入院患者,在上级医师查房时,实习医生应全面系统地报告病史、查体、检查结果、诊断和处理意见。查房后应准确记录上级医师的查房意见,完成所安排的工作和阅读指定的自学参考文献。

(七)实习医生要深入病房,关心患者,及时了解病情变化,患者饮食和思想状况以及护理工作的执行情况。当发现患者有特殊变化时,应及时向带教医生报告,并请示处理意见。

(八)实习医生每天下班前必须随同带教医生或自行巡视病房,了解病情,及时做好病程记录(病情、治疗效果、上级医生检查诊断及治疗意见等)。

(九)实习医生的所有诊疗技术操作,都必须在带教医生的同意或指导下进行。实习医生除参与临床诊疗工作外,应积极帮助患者或家属做一些服务性工作,参加科室劳动。

(十)实习医生开医嘱、处方、各种化验单、特检申请单必须经带教医师审核、签名后方可有效,不得擅自决定会诊、转科和签发任何医疗证明文书。

(十一)严格遵守保护性医疗制度。对于危重、特殊患者或有争议的问题,自己不清楚的问题,未经带教老师的许可,不得私自对患者及其家属发表有关患者诊断和预后意见。

(十二)实习医生必须在转科前写好自己所管理患者的小结(包括主要病史、体检、化验结果、治疗过程及效果)。有特殊情况时,应向接班者口头交代。接班实习医生应及时写好接班记录。

(十三)实习医生遇到危重患者时,必须协助科室尽力抢救,直到病情好转或确已死亡,经带教医师同意后方准离去。

(十四)患者出院或死亡之后,实习医生不得填写出院及死亡记录。对死亡之病例,实习医生应自行详细记录、分析以提高临床医学知识。

(十五)实习医生必须注意提高医疗质量,如发生医疗差错、事故,应及时按处置程序上报(科室、科教科或护理部、学校有关部门),并认真检查差错、事故发生的原因。视情节严重和学生态度,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如造成医疗纠纷或赔偿者,除终止该生实习外,损失由实习生本人及其所在院校承担相应责任。

(十六)实习医生在实习期间除患急性病外,其他慢性疾病需住院治疗者,事先要经学校同意,教务部门批准,医院科教科备案,否则作旷课论处。所患疾病的一切医疗费用由本人负责。

(十七)实习医生:必须严格遵守请假制度,原则上节假日不放假,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者,应按以下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1.在一天以内者,本人申请,实习大组长签署意见,经带教老师同意,报科教科备案。

2.请假1天以上,3天以内者,本人申请,实习大组长、带教老师同意,所在科室主任批准,报科教科,报分管院领导签批交科教科备案。

3.请假3天以上者,由院校实习管理办公室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并持相关手续在科教科存档。准假后必须办好交班手续,方可离开医院。请假期间出现的安全问题,均由个人负责。

(十八)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实习岗位或休假逾期尚未上班者,一律作旷课论处。

(十九)严重违反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及医院各项管理规定者,不予以实习鉴定,并退回所在院校。

第三章 临床见习管理规定

一、见习计划

(一)制定

科教科根据大学要求制订见习计划表。

(二)内容

1.时间:根据大学安排确定临床集中见习时间。

2.见习内容:病史采集、体格检查、基本操作等。

3.见习形式:分小组课堂演示带教,学生互相操作;深入病房,进行典型病例床边示教;培训中心模拟训练。

(三)落实

1.科教科:根据见习计划表,及时向有关科室布置见习内容及要求。

2.科室:根据见习计划表,认真安排指导教师落实见习带教。

二、见习要求

(一)见习生

1.医德:要树立高度的爱伤观念,关心、体贴病人。

2.仪表:进入病房后,要衣帽整洁,注意仪表,认真听讲并记录。爱护公物,注意节约,物品用后放回原处。

3.纪律:进入临床,必须服从临床指导教师的指导,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和临床科室的规定,保持病区等医疗场所的工作秩序。不准迟到、早退或随意离开,如有特殊情况,事先向临床指导教师报告,待批准后方可离去。

4.权限:严格遵循《医学学员行为监督制度》,在临床指导老师的监督下,开展见习工作。对见习生在见习计划之外的医疗行为不予授权,一经发现责任自负,并取消培训资格。

(二)见习临床指导教师

1.师德:要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具有良好的职业形象,为人师表、热心教学、关心学生。

2.职责

(1)备课:临床指导教师应全面了解讲课内容和本专业收住病人情况,尽量让见习生见到典型的病人、典型的体征和常规诊疗方法。

(2)指导:临床指导教师应根据临床教学内容和教学大纲向学生作必要的指导。

(3)带教记录:见习临床指导教师要做好见习带教记录,内容应包括见习时间、指导教师、见习病种及床位、见习学生年级。见习结束后将见习带教记录表交科教科。

三、培训

(一)岗前教育

见习生进入临床见习前进行岗前教育,内容主要涵盖医院情况介绍、安全教育、临床科室介绍以及相关的培养环节和要求等。

(二)科室培训

了解基本病种的病史询问和体格检查方法、了解病历书写特点、了解常用的诊疗方法等。

四、考勤

见习生请假需经辅导员审批,报科教科备案。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第四章 见习医师管理制度

一、见习医师报到制度

(一)见习医师经医院考评合格正式录用后,到科教科报到。

(二)见习医师在报到时须提交个人毕业证(原、复印件)、简历(打印件)。

(三)见习医师在下各临床科室前由科教科进行相关基础培训(医疗质量与安全等内容的岗前教育)。

(四)见习医师轮转科室计划由科教科具体制订。每2个月轮转一次,每次轮转前通知各人下一个轮转科室,见习医师不得随意滞留或选择科室,必须服从科教科的统一安排,如有需要可以按组织程序向科教科负责人提出申请。

(五)见习医师在一年的轮转期间必须服从科教科安排,如遇医院重大活动须服从科教科的抽调,并积极配合。

二、见习医师管理制度

(一)见习医师必须树立全心全意为伤病员服务的思想,养成良好的医德和严谨的工作作风,正确处理学习与服务的关系,努力完成轮转计划,巩固和提高所学的基础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培养科学的思维方法和独立分析问题的能力。见习医师工作期间必须着装规范整洁及佩戴胸卡上岗。

(二)见习医师必须加强组织纪律性,自觉遵守国家法纪,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尊重医院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加强各方面的团结合作。

(三)见习医师在上级医生指导下,视科室具体情况而进行日常诊疗工作,直接对上级医师负责,并尊重和服从其工作指导。

(四)新患者入院后,见习医师必须在上级医生指导下,采集病史,进行体格检查。病程书写要求内容完整、准确,重点突出,条理分明,文字通顺,字迹清楚、整洁。在一科见习期间应书写1份工作总结及完整病历、若干模拟处方交由上级医师修改,科主任要在工作总结上签署意见,并在去下一个轮转科室前交科教科。

(五)见习医师在检查患者时,态度应当严肃认真。

(六)实行见习医师病区蹲班制,每天早晨必须提前半小时进入病区,做好上午查房准备工作;带教医师查房时见习医师应报告所管患者的病情变化、处理情况和进一步诊疗意见。对新入院患者,在上级医师查房时,见习医师应全面系统地报告病史、查体、检查结果、诊断和处理意见。查房后应准确记录上级医师的查房意见,完成所安排的工作。

(七)见习医师要深入病房,关心患者,及时了解病情变化、患者饮食和思想状况以及护理工作的执行情况。当发现患者有特殊变化时,应及时向上级医生报告,并请示处理意见。

(八)见习医师每天下班前必须随同上级医生或自行巡视病房,了解病情,及时做好病程记录或会诊记录(病情、治疗效果、上级医生检查诊断及治疗意见等)。

(九)见习医师的所有诊疗技术操作,都必须在上级医生的同意或指导下进行。如果操作基本掌握,经上级医生同意后,方可独立操作,但遇到困难时,应及时请示上级医生解决。

(十)见习医师开医嘱、处方、各种化验单、特检申请单必须经上级医师签名后方可有效,不得擅自决定会诊、转科和签发任何证明书。

(十一)严格遵守保护性医疗制度。对于危重、特殊患者或有争议的问题,自己不清楚的问题,未经带教老师的许可,不得私自对患者及其家属发表有关患者诊断和预后意见。

(十二)见习医师必须在转科前写好自己所管理患者的小结(包括主要病史、体检、化验结果、治疗过程及效果)。有特殊情况时,应向接班者口头交代。接班见习医师应及时写好接班记录。

(十三)见习医师遇危重患者时,必须协助科室尽力抢救,直到病情好转或确已死亡,经上级医师同意后方准离去。

(十四)患者出院或死亡之后,见习医师应会同上级医师填写记录。对死亡之病例,应详细记录临死情况。

(十五)见习医师必须注意提高医疗质量,如发生医疗差错事故,应及时向组织系统(科室、科教科)反映,并认真检查事故发生的原因。视情节严重和态度,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如造成严重后果者,视情节轻重由见习医师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十六)见习医师必须积极参加全院各项培训考核及专题学术讲座。

三、请假制度

(一)见习期为一年,考勤由科教科具体负责。

(二)见习医师在见习期间原则上要求24小时皆在医院,不随同带教老师下进,具体事宜由各科室自行安排。

(三)见习期间,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请事假者,必须向科教科提出申请,酌情批假。

(四)请事假3天以内,由科主任批准;3天以上假期经科主任审批后上报科教科批准;休假期间出现的一切问题由本人负责。

(五)因病休假,须出具医院的休假证明。

(六)除法定假期外不得找各种理由再请假。

四、奖罚制度

见习医师系本院职工,一切奖罚医院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奖惩。

第五章实习、见习临床指导教师职责规定

一、见习临床指导教师职责

(一)医德师风。应有优良的医德师风和严谨的工作作风,树立教书育人的思想,言传身教。

(二)专业能力。应全面了解和掌握培训内容和要求,确保见习教学质量。

(三)指导监管。应根据临床教学内容和教学大纲针对学生的提问做出解答和指导;应承担指导、监管见习生的责任。监管见习生临床实践学习。

(四)见习带教记录。根据见习带教要求做好记录并存档。

二、实习临床指导教师职责

(一)医德师风。应有优良的医德师风和严谨的工作作风,树立教书育人的思想,言传身教。

(二)专业能力。应全面了解和掌握培训内容和要求,熟悉医学新知识和新进展,不断改革教学法,确保实习教学质量。

(三)指导监管

1.指导:规范执行实习生培训计划,认真组织入科教育、教学查房、病历讨论、实习讲座、手术示教、出科考核等教学任务,指导、修改实习生教学病历,培养实习生对疾病的分析、判断、综合、归纳能力及临床各项技能的操作能力。

2.监管:遵循《医学学员行为监督制度》的规定,在指导教师的严格监控下进行实习培训工作,实习生擅自开展临床诊疗活动引起后果的,由实习生承担相应责任。

(四)日常管理

1.实习评价:实习生出科时,指导教师根据实习生临床实践表现,做好实习鉴定并认真填写实习鉴定表和实习手册。

2.考勤管理:做好实习生日常考勤管理,出科时指导教师要将学生出勤情况如实记录在毕业实习鉴定上。

第六章 教师试讲规定

一、教研室每学年至少安排2次理论课试讲

新任课教师必须在授课前进行试讲,试讲合格后,经教研室批准,并报科教科后可正式安排授课。

二、试讲流程

(一)组织。由教研室组织本教研室人员试讲,试讲评委小组由教研室主任、资深师组成,应在3人以上。

(二)评价。评委应认真对待、客观评价,做出试讲结论并做好相关记录。

(三)指导。试讲结束后,评委给予点评和指导。

(四)备案。教研室将试讲结果报到科教科备案。

三、试讲人员要求

(一)携带教材、教案及有关教具,提前到达试讲地点。

(二)应穿着正装,仪表端庄,举止文明,行为得体。

四、试讲要求

(一)按既定的教案进行试讲,整个课程的教学目的要明确。

(二)使用普通话。

(三)讲授要保证科学性,做到理论阐述准确、概念清晰、条理分明、逻辑性强。

(四)讲授要有系统性,做到重点突出,循序渐进,深入浅出。讲授要理论联系实际,引导学生应用理论去解决实际问题。

(五)讲授应达到教书育人的教学目的。

(六)讲授要有一定的艺术性。

1.板书、板图、多媒体课件设计合理,标题突出,书写工整,制作科学。

2.能适当地利用各种教学工具和教学手段。

第七章 教学病例讨论规定

一、频率

临床科室的教学病例讨论1次/2周。

二、教师资质

指导教师为主治医生及以上职称者,具有较丰富的临床和教学经验。

三、要求

(一)指导老师

1.教学病例讨论应以医学学员为主体,选择典型,常见、多发或有助于掌握基础理论、基本知识的病例。

2.指导老师应提前准备案例,引导、组织实习医生就病史的完整性、必要的辅助检查、诊断和鉴别诊断及其依据、治疗方案的选择等展开充分讨论。

3.讨论结束时由指导老师做归纳、总结。

4.教学病例讨论要按照医学学员培训计划中的教学病历记录模板认真记录并存档,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主持人、参加人员签名、讨论内容等。

(二)医学学员

1.医学学员提前熟悉病例,查阅教材和参考书,在讨论中积极主动地发表意见。

2.由医学学员汇报病例。

第八章 教学查房规定

一、基本要求

(一)频率。教学查房每周安排1次。

(二)参加人员。教学查房由临床指导教师主持,医学学员参加。

二、教学准备

(一)病例选择。教学查房前由主持指导教师认真选择临床病例,了解掌握病情演变、发展及近期存在的问题。

(二)教学安排。教学查房前主持指导教师告知医学学员所查的病例,要求医学学员熟悉患者病史,学员准备有关理论知识,做好准备工作。主持指导教师参考相关专业知识、新进展资料。

(三)教学目标。医学学员了解和掌握病例存在的主要诊断和治疗问题。

三、教学查房流程

(一)进出病房顺序

按主持查房的医师、分管床位医师、其他医师(职称由高到低)、医学学员的顺序进出病房。

(二)站位

主持指导教师一般站立患者的右侧;医学学员与主持指导教师相对而立(站于患者的左侧);分管床位的医师站立于病人床尾(人数较多时,住院医师也可站立于医学学员一侧);其他医师则随机站位。

(三)汇报病例

1.学员汇报;分管床位医学学员将病例交主持指导教师后,向主持指导教师汇报病例情况,汇报包括一般情况(姓名、年龄、性别、职业等)、入院情况及诊断、住院后病情变化、诊断效果及重要的临床检查结果内容。要求汇报的医学学员语言流利、表达精炼、重点突出。

2.教师引导:引导医学学员掌握正确汇报病史的要领。汇报完毕,分管病床的医师可做必要的补充说明(补充医学学员汇报内容中的不足,并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此过程一般应在床边进行,如果对患者有不良影响,也可在示教室或办公室进行。

(四)查房过程

1.问候:主持指导教师向患者问候,请患者予以配合,并从中了解患者精神语言对答和反映情况。

2.体格检查

(1)评价指导:对患者进行重点查体,指导实习医生做相关的体检,观察医学学员是否发现阳性体征,予以评价和指导。

(2)示教:纠正医学学员在问诊与查体中存在的问题,做必要的示范、示教。在临床不许可的情况下,也可以模拟方式进行。

(3)爱伤观念:检查过程注意手法规范,动作轻柔,体现爱伤观念,查体部位不应暴露太多,时间不宜太长。

3.健康教育:向患者做好病情解释和安慰工作,并适当进行健康教育。

(五)提问与讨论

1.讨论分析:回到示教室或办公室,进行讲解、分析、提问(如果对患者影响不大,或讨论时间不长,也可以在床边进行讨论分析)。

2.提问:主持指导教师根据查房中的实际情况提问有关基本理论知识或基本操作的问题。提问可以穿插于病历汇报、示教性查体、讨论分析等查房的整个过程中。

3.引导:鼓励医学学员主动提出自己对查房病例存在问题的看法和需要解决的问题。

(六)病情分析

主持指导教师根据查房过程中医学学员存在的问题,结合患者实际情况,对病情进行较系统的分析。分析的重点内容放在结合患者特点,运用国内外新进展、新观点,分析病人的发病原因、发病机理、诊断与鉴别诊断、制定具体的治疗措施等。特别要解释该患者所出现的异常症状和体征。

1.讨论:分析时也可以围绕几个问题进行提问,由医学学员、分管医师讨论回答,以活跃查房气氛。

2.启发引导:紧密围绕本次教学查房目的,以问题为中心,结合“三基”进行启发式教学,注意临床思维培养。

3.理论联系实际:突出重点难点、条理清晰,结合病例,适当介绍学科新进展。

4.调动气氛:注意教学查房有别于小讲课、见习带教、病例讨论,应调动医学学员主动参与查房,活跃教学气氛。

(七)归纳总结

1.总结。总结本次教学查房是否达到预期的目标。

2.点评。点评医学学员在教学查房中的表现,提出改进意见。3.布置任务:根据需要,提出问题和布置下一次查房内容,需要医学学员做好准备。记录:教学查房应作详细记录并存档,详细内容包括时间、床位、指导老师、参加人签名、带教内容及讨论等。

第九章 临床教学小讲座规定

一、频率

临床教学小讲座以科室为单位组织,每周1次。

二、教师资质

讲课教师由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者担任。

三、要求

(一)备课。科室应依据教学大纲和培训计划要求确定讲课内容,并将讲稿或课件存档。

(二)内容。临床教学小讲座应从临床实际工作的角度对理论知识进行综合归纳,以求融会贯通,特别要突出知识的横向联系。以常见病、多发病为主,以症状或症候群为题目,把相关疾病的知识串联起来,开阔学生思维,培养学生临床分析能力。

(三)教学方式。在讲座中,讲课教师应启发学生积极思考,鼓励提问,培养主动探索精神,以改善教学效果。

(四)记录。讲座应做好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主讲人、参加人员签名、讨论内容等。

第十章课堂教学规范

一、课前准备

(一)备课。精选内容:教学环节的开始步骤,授课教师要严格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认真钻研、熟悉教材,明确各章节的基本要求,划定讲课内容的深度和广度,精选讲授内容。

(二)阅读资料。要阅读较多的教学参考书和有关资料,适当充实教学内容,尤其是国内外的新进展。

(三)书写教案。最后写出教案、讲稿(讲课提纲)、课件或备课笔记。

(四)调整和修订。再次讲授同样内容时应根据前次授课效果及反馈意见,并结合学科专业进展变化作局部调整和修订。

二、课堂讲授

(一)基本过程

1.课前准备:课前应做好充分的授课心理和技术准备,针对不同专业的学生,了解和熟悉各种教室的条件,应用多媒体等技术手段演示辅助讲授,保证课堂教学效果,并带齐教材、教案、讲义、课件和备课笔记。

2.自我介绍:授课教师首次在课堂上与学生见面,应先作自我介绍,简要说明本课程的教学安排、主要内容与目标。

3.课堂秩序:授课教师要注意维持课堂秩序,注意学生出勤情况,教育和督促学生遵守课堂纪律,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4.单元小结:除课堂提问外,一个单元结束时应留有适当时间供学生提问,或以问题启发学生,并对本单元内容作简要小结,布置复习思考题。

(二)授课要求

1.教学方式:教学过程要贯彻精讲多练、理论联系实际和注重能力培养的原则,反映本学科的新成果、新进展,要突出重点,讲明难点和疑点。通过启发式教学、互动式教学,注重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等能力。

2.教学语言:课堂讲授一律使用普通话,语言文字规范、文明。

3.讲授内容:要求理论阐述准确,概念简洁、清晰,重点突出,条理分明,详略得当。体现“掌握”“熟悉”“了解”等不同层次的教学要求。

4.英语教学:鼓励教师在授课中适当运用英语教学,特别是关键词或后续课程中经常出现的专业词。

5.教学方法:鼓励应用先进教学方法。

6.板书:应字迹清楚,用字规范,整洁有序。

7.授课时间:授课教师应合理把握课堂时间,提前10分钟进入教室,不得迟到、拖堂或提前下课,更不允许旷、脱课,不允许擅自调课。

8.教学效果:授课教师必须注意教学效果,加强师生间的沟通交流,避免灌输式教学。在授课中充分结合专业特点和实际工作,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爱岗敬业精神。

9.教学氛围:授课力求生动,调动学生积极性,鼓励学生提问及发言。

10.授课小结:授课结束前应有小结,并掌握在3分钟内完成。

三、课后反馈

(一)答疑解惑。授课老师在课间及课后应了解学生对教学的反应,对普遍性问题应及时给予解释和改进。

(二)改进。授课教师应主动了解听课教师对授课情况的评价和建议,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三)反馈。科教科将学生或督导专家评议结果反馈给授课教师及所在教研室,授课教师根据反馈问题进行改进。

第十一章医学学院培训和考核制度

一、岗前培训

(一)医院愿景、院史、院规及总体情况介绍。

(二)医学学员培训管理相关的规章制度。

(三)医院质量和患者安全项目。

(四)医院感染相关知识。

(五)临床药物的合理使用。

(六)国际患者安全目标。

(七)消防、急救、异常事件的上报制度。

(八)医院下达的临时性培训任务。

二、年度培训

(一)医德医风教育。

(二)医院质量与患者安全项目。

(三)感染控制项目。

(四)用药安全项目。

(五)国际患者安全目标。

(六)专业理论及临床能力培训:遵照各类医学学员培训计划中的内容要求进行培训。

(七)所有其他必需的医院培训(包括医院和科室层面的培训)、任何持续进行的必要教育。

三、培训方式

(一)科教科。组织安排各类全院性岗前、年度培训及考核。

(二)临床科室。组织制订并负责落实各类学员的培训计划与考核。包括组织医学学员入科教育、科内小讲座、教学查房、教学病例讨论等,其中入科教育需包括学员参与科室质量改进和患者安全计划的相关要求。

四、考核

(一)医院岗前培训考核

涵盖医院质量与患者安全项目、感染控制项目、用药安全项目、国际患者安全目标、所有其他必需的医院培训(包括医院和科室层面的培训)等。通过培训考核的医学学员皆被纳入质量改进和患者安全计划中,包括不良事件上报、感染性职业暴露管理、手卫生监测等。发生以上事件时,由监测单位通报科教科,由科教科协助辅导医学学员。

(二)临床实践阶段考核

各类医学学员按培训计划中临床实践考核内容进行考核。

(三)考核方式

1.岗前培训:岗前培训结束后安排考核,用于检查医学学员岗前教育培训的效果,试卷和考试成绩由分管职能部门留档保存。如出现考核不及格现象的培训的效定进行补考,如补考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临床实践培训阶段的学习,并将情况向医学学员相关管理部门反馈。

2.临床实践阶段出科考核采用理论、技能和综合评价等考核形式。

3.出勤考核:根据到岗情况作为出勤考核的标准。

4.结业考核:按各类医学学员培养方案中的要求参加结业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