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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技能培训中心管理规定
发布:2024年09月21日 11:06   来源:    点击数:

一、凡需使用临床技能培训中心模型设备、器械的教研室和科室,需提前1—3天到科教科办理使用审批登记手续,填写“临床技能培训中心设施、操作器械、耗材使用申请单”,便于协调。

二、在中心培训工作中需要使用的模型设备和器械,请在申请时预先通知中心管理人员,由中心管理人员进行必要的准备工作。

三、为爱护医学教学模型设备,使用前应先掌握模型设备的使用操作规程,严格按规程进行操作。学生使用时必须有带教教师负责,在教师的指导下正确使用和操作,并按规定做好签到等登记工作。

四、使用模型设备前须先洗手,严禁在模型表面涂写、做记号等;避免墨水笔等染色物品污损模型设备。

五、在操作过程中发生模型设备故障、损坏时,应及时向中心管理人员报告,说明损坏原因,严禁擅自修理、拆卸、组装任何模型、软件等。

六、操作完成后必须按程序关闭水源、电源开关,确保教学仪器设备的安全。清洁、整理好所用仪器设备、放回原处,保持操作台面的整洁。七、操作产生的废弃物必须倒入指定的回收容器中,不得倒入水池。

七、严格遵守培训时间安排。

八、不得将培训中心的物品私自带出。

九、临床技能培训中心的任何场所应保持安静整洁,在里面不准吸烟、吃零食、乱扔废纸及其他污物。

十、临床技能培训中心不负责个人物品保管,不要将贵重物品带人,以免遗失或被盗。

十一、临床技能培训中心管理人员负责教学模型设备的日常管理。

十二、医学教学模型设备、器械,未经允许一律不得借出,如需借出使用,应按规定办理审批登记手续。所有借出模型设备如有丢失或损坏,必须照价赔偿。所有设备、器材不得转借。

十三、请学习、使用人员严格遵守上述规定,如因不遵守规定,造成模型设备、器械丢失或损坏,需照价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