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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时龙:晚明与十七世纪危机

2018年5月16日下午,应北京外国语大学历史学院邀请,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明史室副主任陈时龙副研究员在我校图书馆四层学术报告厅为师生带来了题为“晚明与十七世纪危机”的讲座。本次讲座是“全球史与中国2018系列”之“会同馆课”的第一讲,由北外历史学院中国史研究中心主任姚胜副教授主持。陈教授的主要研究方向是明代思想文化史,专著有《明代中晚期讲学运动》(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年再版),译著有卜正民(Timothy Brook)的《明代的国家与社会》(黄山书社,2009年)。

首先,陈教授就“何谓十七世纪危机”这一问题进行了梳理。陈教授指出“十七世纪危机”是近几十年来历史学界的一个流行概念。这一概念由霍布斯鲍姆在1954年发表的《十七世纪危机》(载《过去与现在》)中正式提出,并在1965年出版的论文集《1560-1660年的欧洲危机》中得以强调,不过当时研究者们运用此概念时主要着眼于欧洲。随后学者将它应用于全球史的研究,例如杰弗利•帕克、莱斯利•史密斯在1978年主编的《十七世纪普遍性危机》(The General Crisis of the Seventeenth Century)。但这一概念引起了学界质疑的声音,一位研究拜占廷历史的专家认为真正重要的普遍性危机不是在十七世纪,而在十四世纪。主编《欧洲经济史》的意大利经济史家卡洛•M•奇波拉也认为即便就欧洲社会而言,对十七世纪过于突出其危机有违历史事实,使对十六和十七两个世纪的描述形成巨大反差。

陈教授接着指出近年来“十七世纪危机”在中国史研究中的发展,特别是对于明朝灭亡的历史分析。将“十七世纪危机”应用于中国研究,始于阿谢德1973年发表的《17世纪中国的普遍性危机》,而魏斐德在1985年也发表了《中国与17世纪危机》一文。这一理论适用于中国预设的前提是,十七世纪的中国受到了气候和疾病相关的全球普遍性现象的影响,而且也与此时正在形成中的大西洋世界经济体系有间接的经济上的联系。持此观点的学者们认为明代“十七世纪危机”的表现有人口减少、政治动荡、瘟疫以及白银流通的减少。同样,学界对此也有反对的声音。持相反观点的学者的依据是中国在十七世纪30年代贸易依旧强劲,贸易的减少是在十七世纪40年代出现的。而且清初实行禁海政策,白银的流入受到限制,但是经济在清初得到复苏,十七世纪的危机似乎轻松地得以度过。因此,陈教授认为仅将晚明的困境归于“十七世纪危机”是不合适的,晚明的困境要回溯到历史中去解答。

讲座的后半部分,陈教授阐述了导致明代崩溃的政治原因和军事及财政危机。陈教授进一步指出晚明的政治困境是导致明代崩溃的根本原因。晚明的政治困境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因循而不作为”,指的是是皇帝怠政和内阁大学士之无担当;二是党同伐异之风的形成,主要是倒张居正的政治风波和东林党与阉党的党争;三是君臣关系的紧张与解体,这主要是由于崇祯皇帝的个性导致的。另外,军事及财政危机加速了明朝的灭亡。1619年的萨尔浒之战改变了明朝的命运,明朝大军遭到后金军队的重创,此战使得晚明“疲天下以奉一隅”。崇祯年间的民变使朝廷处于攘外与安内之间摇摆不定,这使得晚明军费暴涨,进而加深了既有的财政危机。明朝的财政政策未能将帝国的资源调动集中于朝廷,明代朝廷甚至没有发行统一货币的财政政策,致使社会财富分散于民间,朝廷维持帝国运转的能力因此削弱。

最后,陈教授对以上内容进行了总结,即晚明困境的根本性矛盾在于僵化的皇位继承制度与一切事务均由皇帝独裁之间的矛盾。明代在十七世纪遭遇的危机是全方位的,包括政治体制的僵化、经济的衰退、军事的溃败与财政危机、思想的倒退。政治上的僵化与思想上的保守主义使中国在应对危机时未能产生新的文化与政治机制,而军事上的溃败与财政危机却直接导致了明朝的灭亡。

报告结束后,在场的师生就各自的问题与陈教授讨论交流,本次讲座圆满结束。

 

文字:王  彦

图片:文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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