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伯重:17 世纪全球危机中中英两国政府的作为

2018年6月6日下午,北京大学历史学系教授李伯重先生应我院之邀,于北外图书馆三层报告厅做了一场题为《危机与应对:17 世纪全球危机中的中英两国政府的作为》的学术讲座。此次讲座为“全球史与中国2018系列讲座之会同馆课”的第三场,承接前两场,继续讨论“17 世纪危机”的衍生问题。
在主持人北外副教授姚胜老师的介绍之后,李伯重教授以“新”“旧”之辨为关键词开始了他的讲座。他从托克维尔的经典著作《旧制度与大革命》谈起:同大革命前后法国的政治经济状况类似,17世纪的英国,并不是在王权倾颓之时走向了君主立宪(Constitutional Monarchy)的“新”制度,而是绝对君主制(Absolute Monarchy)的“旧制度”高度发展之时发生了转向。而这一事件发生在“17 世纪全球总危机”的大背景下,就为新兴的“比较政治学”提供了课题,成为古老的政治学的一片新叶,是为“老学科”的“新话题”。
要比较“17 世纪危机”下的中英政治,就须了解其背景。李伯重教授首先介绍了17 世纪的大背景:近代早期,即人类社会发生近代转型开始的时代。这一转型有着诸多起源,因而学界对其起止有着多种界定。在这一转型过程中,工业革命实现了西方超越东方的“大分流”,又发生了西北欧领衔欧罗巴的“小分流”。因此,作为工业革命中心的英国的转型过程就尤为重要。而英国的近代转型肇始于都铎—斯图亚特王朝(1485—1688),这一时期英国在政治、经济、文化上都有极大发展。再看同一时期大陆另一端的中国。李伯重教授梳理了近年来学界对晚明(1573—1644)的认识,不同于过去对晚明“腐败”、“庸暗”的刻板印象,一种新的观点已然流行:“中国早期近代化历程是在晚明起步的”。这就把中英两国的近代化的起点放在了几乎同一个位置上。
接着,李伯重教授将比较的重点放在中英决策机制的演变上。在英国,都铎王朝已然出现“都铎政府革命”,英国的中央行政机构从一种封建的家天下,转向一种近代的、全国性的官僚机构。随着王权的加强,英国逐渐形成了以国王、枢密院(Privy Council)和国会为核心的政府组织。同时,枢密院和国会议员的世袭贵族色彩日益削弱,下议院地位得以提高。但是在“革命”纵深的过程中,枢密院与下议院也获得相当的权力,也常与国王发生矛盾冲突。而明代政治制度也出现了“分权”的倾向。皇帝本为了加强皇权废除正规机构,但因力不能逮,又建立非正规的机制分担政务,这些机制逐渐发展起来,又成为正规的机制。皇帝不得不适应这个新的机制,不断调整自己在其中的角色。同时,这种机制也处在一个不断变化的过程中。如同如何新事物一样,这种机制本身也存在严重缺陷,需要继续不断改进。最后,明代以三种决策方式为主,即圣裁、阁议、廷议。其中廷议尤为重要,它于明代中后期出现,是一种皇帝不参加的议政会议。廷议的参与者是精英群体,而非由血缘或宗族确定,廷议有固定的日期、程序,并且也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到明代后期,皇帝甚至无法干预和操纵廷议。李伯重教授认为,廷议制度体现了在明代国家决策机制的演变过程中,决策过程的公开性、独立性和民主性都在增强,但他也承认,这一制度并不成熟。总体来看,明代后期和都铎—斯图亚特王朝的国家决策机制虽有不同,但有许多相似之处。
历史的车轮行进到17 世纪全球总危机的时代,气候恶化导致全球动乱频仍。李伯重教授特别对比了两位末代君主——查理一世与明思宗是如何面对此次危机的,他认为两人有许多共同点,即他们都看到国家面临的危机,力图用重振皇权(王权)的方法来消除前朝遗留下来的各种弊病。对于现有的政治运作机制(包括决策机制),他们都持有不信任的心态,力图绕过甚至对抗这些机制,恢复君主独裁,以达到求治的目的;但他们破坏了原来的决策机制,结果跌下了王座,断送了王朝。然而动乱之后中英两国却走向不同的道路:英国走向立宪君主制,中国又回到绝对君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