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法律保障。近日,我院院长沈贵明教授受邀参与《塔什库尔干塔吉克族自治县旅游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工作。
制定《条例》,是塔什库尔干塔吉克族自治县今年努力要完成的立法任务,也是该县历史上的第一部地方立法。自治区人大、喀什地区人大工作委员会和塔什库尔干县人大对此都非常重视。为了保障该立法任务的顺利完成,喀什地区人大工作委员会向学校发专函,特邀我院院长沈贵明教授作为法学专家,参与该条例的起草工作。
“五一节”期间,沈贵明教授与喀什地区人大工作委员会法规处副处长、喀什大学经管院旅游管理专业教师、喀什文旅局管理干部等一行五人赴塔什库尔干县进行立法调研;并参加了由塔什库尔干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阿里甫•木沙主持立法座谈会,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刘平以及县公安局、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司法局、县发改委、县文广旅局、县农业农村局等13个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座谈会。会上,刘平副书记和各职能部门就条例的制定发表了意见。沈贵明教授作为主持专家和就为什么要制定条例、条例应当规范什么,如何制定条例,发表了专业方面的意见。沈贵明教授的发言,受到塔什库尔干塔吉克族自治县人大的高度重视。
本次立法调研,是塔什库尔干塔吉克族自治县旅游促进条例制定的重要步骤,也标志着喀什大学法政学院与塔什库尔干塔吉克族自治县立法工作深度合作的开始。




学院办公室
审稿人:王建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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