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简介
青海民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前身是学校2009年12月挂牌成立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部,2014年9月,在教育部、省委省政府和省教育工委的大力支持和具体推进下,天津大学和青海民族大学签署了对口支援我校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协议,2014年10月,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部正式更名为马克思主义学院。
学院现有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正在积极申报中共党史党建学位授权点,思想政治教育专业为省级一流专业。设有青海红色文化研究院,旨在挖掘研究青海红色文化,设有“青海少数民族思想政治教育实验室”和“青海民族大学思想咨商室”2个教学平台;“青海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分会”“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等2个教学科研实训机构;果洛州玛沁县教育局等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师范生协同培养实习基地协议单位5家;习近平治国理政思想研习社、马克思主义理论研习社总社(分社)等学生社团。
马克思主义学院突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的核心地位,重视课程质量工程建设。《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为省级精品课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为省级重点课程;《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教研室为省级教学团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教研室为校级优秀教研室。
为全面提升我学院人才队伍整体水平,适应新时代教学、科研及服务社会的需要,诚邀社会各界高层次人才加盟。
二、招聘原则
结合学校学科建设的实际需要,坚持“科学规划,按需引进,德才兼备,保证质量”的原则,采用“一事一议”“一人一策”形式确定引进待遇。
三、招聘信息

四、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热爱教育事业;
(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并获相应学位;
(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业绩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五)品德优良、专业扎实、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和较好的综合素质;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工资待遇
(一)省级待遇:应届博士毕业生引进后可直接推荐认定青海省“高端创新创业人才千人计划”拔尖人才,入选后可享受40万元的人才补贴。
(二)校级待遇
1.纳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
2.一次性引进待遇经费:马克思主义理论40万元;
3.具有副高、正高级职称者分别增加5万元、10万元;海外高水平院校毕业者根据专业紧缺度增加5万元;
4.新入职博士前三年享受副教授工资待遇,一年后可认定副教授职称;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可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5.根据专业紧缺度和个人业绩视情解决配偶工作和周转房需求;条件特别优秀的,可采取“一事一议”“一人一策”形式确定待遇。
六、应聘程序
应聘者请将个人详细简历(自本科开始至申请之日连续的学习、工作简历,发表的论文、著作目录,主要教学、科研成绩,承担的科研项目、专利及获奖情况等)及未来研究计划等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邮箱:qhmzdxmyrc@163.com
联系人:余老师祁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