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科院团发〔2019〕16号
关于开展第十四届“芙蓉学子•榜样力量”
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教学学院团委(总支):
由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共青团湖南省委、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主办,湖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承办的第十四届“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已全面启动。该活动旨在通过挖掘、宣传在校大学生积极进取、拼搏奋进的感人事迹和先进典型,在当代大学生中树立自强、自立的榜样,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向身边的榜样学习,依靠榜样的力量来反观自身、完善自我。
经“芙蓉学子”大型公益活动执委会研究,决定于2019年10月至11月在我校开展第十四届“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评选活动的领导,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学校成立第十四届“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领导小组:
组 长:程智开
副组长:唐华山、刘 佳
成 员:各教学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工作小组:
组 长:刘 佳
副组长:彭涛凯 刘晓慧
成 员:各教学学院团委(总支)书记
办公室设校团委。
二、奖项设置
活动设置5个奖项,每个奖项获得者均为2名(个人或团体)。每人(团体)奖金10000元;具体奖项设置情况为:1、“芙蓉学子·社会实践奖”;2、“芙蓉学子·自强不息奖”;3、“芙蓉学子·公益行动奖”;4、“芙蓉学子·经济管理之星奖”;5、“芙蓉学子·学术创新奖”。
三、评选对象及条件
(一)评选对象
在校全日制本科生或由他们组成的团体。
(二)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2.注重加强个人品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乐于奉献。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积极进取,成绩优良。
(三)具体条件
1.“芙蓉学子·社会实践奖”(至少满足其中一项)
(1)长期深入基层,为实践地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产生较大社会反响;
(2)在社会实践活动方面,有突出业绩和成果,得到省部级及以上领导人批示,或者被采纳、推广,或得到社会媒体的广泛宣传和关注,产生较大的社会经济效益。
2、“芙蓉学子·自强不息奖”
(1)具有坚韧不拔的毅力和自强不息的精神,在克服困难、不懈奋斗方面表现突出且取得显著成绩。其事迹在校级及以上媒体登载;
(2)家庭经济困难(已核定为特困生)且生活简朴;
(3)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测评同年级、同专业前15%,所学课程无不及格现象。
3、“芙蓉学子·公益行动奖”
具有强烈的奉献精神和社会责任感,热心社会公益事业,乐于助人,长期坚持参加(组织)公益爱心活动并取得显著成绩。
4、“芙蓉学子·经济管理之星奖”(至少满足其中一项)
(1)具有良好的创意或产品,已注册成立公司,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运行情况稳定,且申请者在公司中任法人代表(须附公司所有人等信息证明);
(2)参加大学生创业竞赛获省级银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3)在金融、经济等相关专业领域有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含学术论文、专著、专利发明等),应用于实践并产生显著社会经济效益。
5、“芙蓉学子·学术创新奖”(至少满足其中一项)
(1)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论文要求是与本学科相关;
(2)公开出版学术专著,专著内容与本学科相关;
(3)获得一项以上科技发明专利;
(4)在大学生学术科技竞赛(如“挑战杯”竞赛)中获省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四、实施步骤
(一)活动前期
1.宣传动员(10月中上旬)。将活动海报在校园内的海报宣传栏或显要位置张贴,并在学校及各学院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公布活动内容,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
2.活动报名。即日起开始到所在学院报名;以团队报名的,可跨学院组建团队;各学院根据报名情况需组织评委评选出候选人(团队)并在全院公示后报送校团委;报名表需要学院推荐,推荐单位要签署意见和盖章。每个奖项各学院最多报1人(团队),每人(团队)只能申请一个奖项。
3.报送材料。各学院团委(总支)以学院为单位于10月20日前将报名者的申报表(事迹简介500-1000字)、典型事迹材料(3000字以内)及佐证材料等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校团委。
(二)活动中期
1.资格审查(10月下旬)。校团委对候选人资格以及提交的材料是否符合评选要求进行审查,确定合格名单。
2.初评公示(10月下旬)。按照入围候选人与奖项设置名额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入围名单并公示1周。
3.宣讲会(10月下旬-11月上旬)。由通过初评的候选人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事迹宣讲,弘扬榜样力量。每名候选人(团队)宣讲不少于1场,具体由候选人推荐学院协调组织并将活动照片发送给校团委。
(三)活动后期
1.活动投票(11月中上旬)。公示无异议的入围者,可参与投票评选,根据投票结果,确定拟获奖名单。投票由三部分构成:
(1)网络投票。各奖项只有一次投票机会,具体投票方法另行公布。网络投票权重为0.2。
(2)班级代表投票。由各班班委会组织全班同学表决投票意见,要求所投候选人的表决得票必须过半,后由班长或团支书等代表班级投票。班级投票权重为0.2。
(3)评委会投票。评委会由学校活动组委会负责邀请组织的评委库中随机产生,在决赛前一天,评委的产生由组委会负责从评委库中进行抽取,评委库人数与实际产生的评委人数比例不低于2:1,评委人数为单数,不低于11人。评委会投票权重为0.6。
2.名单公示(11月下旬)。拟获奖名单在学校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3.表彰颁奖(12月中下旬)。校团委拟定评奖结果文件,组织颁奖典礼,对获奖个人和团队予以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评选“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是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质性举措,有利于培养大批具有榜样力量的新时代大学生。各学院对此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二)认真组织,严格推荐。各学院要根据评选条件,认真组织,严格做好候选人推荐工作,并自觉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所推荐的候选人必须是大学生中各方面的榜样,具有典型性和时代性。
(三)广泛宣传,扩大影响。各学院要在推荐候选人、评选过程中和评选结束后,利用多种形式积极宣传“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的典型人物及其事迹,努力扩大该奖项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作用与影响。
附件:
1、第十四届“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芙蓉学子• 奖”申报表
2、第十四届“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候选人汇总表
共青团湖南科技学院委员会
2019年10月8日
附件1
第十四届“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
活动“芙蓉学子·
奖”申报表
湖南科技学院 2019年 月 日
姓 名
(或团体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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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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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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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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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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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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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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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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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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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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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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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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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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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
团
体
︶
事
迹
简
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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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人
︵
推荐
单位
︶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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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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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小组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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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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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校
终 审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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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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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自荐人不需填写推荐人意见;2、另需附主要事迹材料及佐证材料。
附件2
第十四届“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
候选人汇总表
学院团委(盖章): 团委书记签字: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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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团队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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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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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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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简介
(30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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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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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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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湖南科技学院委员会 2019年10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