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教育厅
转发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 |
关于启动2020年度高校思想政治工作
有关培育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普通高校:
现将《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启动2020年度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有关培育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19〕29号)转发给你们。请有申报意愿的高校(含部属高校),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遴选、推荐报送工作,原则上每校每类项目限报1项。我厅将组织专家集中评审,从各高校申报项目中择优确定拟推荐名单,其中2020年度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择优推荐18个,第三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中青年骨干建设项目”择优推荐6个,2020年度“高校原创文化精品推广行动计划”择优推荐6个,2020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文库》择优推荐6个,拟推荐项目的申报人需根据我厅的统一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网进行网上申报。
请各高校将申报书和支撑材料的纸质版用牛皮纸档案袋装好(一类项目一袋,袋子封面贴申报书封面)于9月23日下午6:00前报送省教育厅思政处(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湖南省教育厅902室),寄送以邮戳时间为准,邮寄过程中材料丢失后果自负,同时将申报材料的电子档发我厅思政处邮箱:hnjygwxcb@163.com,电子邮箱标题和申报材料word文件统一命名为:高校名称+项目类别。联系人:许抗、张琳,联系电话:0731-85535605、85715329。
湖南省教育厅
2019年9月7日
附件1
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
关于培育建设2020年度高校思想政治工作
精品项目的说明
一、建设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推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有效实施,充分发挥课程、科研、实践、文化、网络、心理、管理、服务、资助、组织等方面工作的育人功能,整合育人要素,完善育人体系,优化评价机制,强化实施保障,一体化构建“十大”育人体系,探索形成具有可示范、可引领、可辐射、可推广、可持续意义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推动形成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一校一品”或“一校数品”的生动局面,引领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实现系统设计、分步实施、重点突破、全面提升。
二、项目要求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分为课程育人、科研育人、实践育人、文化育人、网络育人、心理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资助育人、组织育人等类型。原则上要求每个项目已实施2年以上,注重实践、实干、实绩,具有鲜明的特色性,稳定的持续性、良好的实效性、较强的示范性。各类项目的具体要求如下:
1.课程育人类项目。以推动“课程思政”为目标,系统梳理和深入挖掘各门课程所蕴涵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形成体系化教学改革成果,取得明显成效,并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具有一支以专业课教师为主、思政工作队伍协同的教学团队,能有效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2.科研育人类项目。将教育引导、价值引领贯穿于科研项目选题设计、立项、研究、成果转化全过程。科研团队组建时,有考察参与成员的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情况的机制和举措。科研进程中,有完善的学术诚信教育和监督体系。项目管理、成果评价有明确的思想政治教育指标体系和责任落实办法。
3.实践育人类项目。坚持理论教育与实践养成相结合,主动服务党和国家重大战略布局。在项目运行方面,具有完善的方案设计,规范的组织管理,良好的育人成效,较大社会影响,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项,已形成一定的品牌效应。在项目保障方面,有优秀的指导团队、固定的实践基地、有力的条件保障和完善的协同育人机制。
4.文化育人类项目。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结合融入到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全过程。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等方面,已形成一套成熟的育人模式和育人品牌,具有鲜明的学校特色、多样的育人形式、良好的育人效果、较大的社会影响。大力创建文明校园,积极开展校园文化活动,校风学风良好,在本地本校的文化传承创新、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5.网络育人类项目。注重互联互通、共建共享,有效推动思想政治工作传统优势同信息技术高度融合。形成了师生黏合度高、覆盖面广、社会影响较大的网络平台,积极参与和推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网、易班网和中国大学生在线全国共建。围绕网建、网监、网管、网评、网研等工作领域,开展队伍培养培训,已基本建成有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网络队伍。初步建立了网络文化成果评价认证体系或认证办法。各类网络文化教育活动具有较强的时代感、创新性、实效性,能够有效提升师生网络文明素养,育人导向鲜明、品牌效应显著、运行模式健全、传播效果良好。
6.心理育人类项目。在构建教育教学、实践活动、咨询服务、预防干预、平台保障“五位一体”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格局等方面取得创新性突破,形成体系化实施机制,纳入学校人才培养考核评价机制。面向全体学生开设高质量的心理健康教育必修或必选课,宣传教育活动特色鲜明、效果显著,规范构建心理咨询服务体系,定期开展测评筛查,危机预防干预工作机制健全有力,专兼结合工作队伍配齐建强,专项工作经费充足,办公场地和设备条件过硬,评价考核体系合理。
7.管理育人类项目。将思想政治工作融入教学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等工作,制定了详细的岗位说明书,明确了岗位育人职责、内容、目标和路径;初步建立了成熟的考核评价机制和责任落实办法,把育人功能发挥纳入管理岗位考核评价范围,作为评奖评优条件;相关人员爱岗敬业、业务突出、为人师表、甘于奉献,为师生办实事、解难题,把思想政治教育融于学校管理之中。
8.服务育人类项目。将思想政治工作融入后勤保障、图书资料、医疗卫生、安全保卫等服务工作,初步制定了详细的岗位说明书,明确了岗位育人职责、内容、目标和路径;初步建立了比较完善的考核评价机制和责任落实办法,把服务质量和育人效果作为评价服务岗位效能的依据和标准;相关人员爱岗敬业、业务突出、为人师表、甘于奉献,积极帮助解决师生学习生活工作中的合理诉求,有突出的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
9.资助育人类项目。能够有效地把“扶困”与“扶智”“扶志”结合起来,初步形成“解困—育人—成才—回馈”的良性循环。建立了精准的资助体系、健全的长效机制、合理的评价机制。将资助工作与培养学生奋斗精神和感恩意识、与培养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意识相融合,形成了具有较大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的主题教育活动或资助育人载体。
10.组织育人类项目。在高校党组织以及工会、共青团、学生会、学生社团等各类组织中,已建立育人工作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在推动组织建设与教育引领相结合、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各项工作和活动等方面,形成了比较健全的规章制度和育人体系。能有计划地开展各类主题教育活动,将项目培育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遴选培育党建工作标杆相结合,在培育建设文明社团、文明班级、文明宿舍等方面取得明确实效。
三、申报办法
项目按照高校自愿申报、地方审核推荐的原则实行限额申报。有意申报的高校,应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精神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总体要求,结合本校工作实际,向所在省(区、市)教育工作部门提出申报,登录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网(www.sizhengwang.cn)“高校思政工作申报系统”在线填报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关支撑材料。各省(区、市)教育工作部门负责对高校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按照不超过本地区高校数量15%的比例遴选和推荐有关申报项目,并在保证推荐质量的基础上,统筹兼顾不同类型高校。原则上最终推荐项目来自不同高校。
四、项目管理
1.按照“公平公正、标准引领、质量优先、彰显特色”的原则,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组织专家对各地推荐的高校申报项目进行集中评议,择优推选一批精品项目。
2.为保证工作质量,项目建设严格按照《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相关考核与管理。项目若未能按期、按质量完成建设目标,将予以撤项并追回支持经费,项目所在高校3年内不得再申报精品项目。
3.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对每个精品项目给予一定额度的工作经费支持,一次性拨付,用于项目实施推进、完善优化和成果转化推广等。项目所在省(区、市)和高校可结合实际,给予一定的政策、经费配套支持。
附:1.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申报书
2.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建设标准(试行)
3.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附1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
申报书
申报高校
申报类型
项目名称
填报日期
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制
2019年8月
填 表 说 明
一、请如实填写《申报书》。填写前须仔细阅读项目通知、建设标准(试行)和管理办法(试行)。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和关键。
二、《申报书》采用A4规格页面,左侧装订。
三、所填写内容可附页。如有支撑材料,请按表格的顺序装订好作为附件附后。
四、凡递交的《申报书》及支撑材料概不退还。
一、项目团队
项目负责人姓 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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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及 职 务 |
| 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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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专长 |
| 研究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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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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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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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团队主要成员 | 姓 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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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前期基础
2-1已实施情况(可附页)
申报项目已具有的育人传统、已建设的载体平台、已构建的体制机制、已开展的重点工作等内容。 |
2-2项目特色(可附页)
主要包括项目的品牌特色、实践特色、育人特色、成果特色以及创新特色等方面的内容。 |
2-3育人实效(可附页)
主要包括师生满意度、参与度、受教育效果,难点重点问题解决情况,家长、媒体、同行评价情况,项目所获荣誉以及工作成果等方面的内容。 |
2-4推广价值(可附页)
主要包括典型案例、育人模式、方法载体、育人经验等的推广应用、示范引领价值。 |
三、项目提升规划
3-1建设目标(可附页)
主要包括在工作体系构建、体制机制创新、平台载体拓展、重点难点突破、育人品牌创建、成果转化推广等方面的预期目标。 |
3-3推进方案(可附页)
主要包括按照建设标准和管理办法进行项目提升的工作思路、实施规划、推进路线等方面的内容。 |
3-3重点举措(可附页)
主要包括按照建设标准和管理办法在项目完善优化、育人实效提升、成果转化推广等方面的主要措施和创新举措。 |
四、条件保障(可附页)
主要包括项目申报高校在政策、经费、平台、人员等方面所提供的支持。 |
五、推荐意见
学校党委意见 |
(应明确说明是否同意申报、是否同意落实保障措施)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省级教育工作部门意见 |
(应明确说明是否同意申报、是否同意落实保障措施。)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附2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建设标准(试行)
一、总标准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1.传承性 | 1.1前期基础 | 1.有固定的工作载体或项目平台。 2.项目及其负责团队在师生中有较大的影响力。 3.项目负责人思想政治素质高,统筹育人工作的能力强。 |
1.2传统继承 | 1. 有良好的育人传统。 2. 有2年以上的实施经历。 3. 有明显的工作成效。 |
2.特色性 | 2.1项目特色 | 1.体现师生成长发展需求。 2.结合地情、校情紧密,反映党情、国情充分。 |
2.2育人特色 | 1.坚持以育人为中心,育人资源丰富、利用充分。 2.突出协同育人特色,机制优化、体系完善。 3.富有创新特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有新理念、新体系、新模式、新方法、新气象、新作为。 |
3.持续性 | 3.1组织保障 | 1.领导高度重视,定位准确。 2.项目设计科学合理,统筹推进扎实有序。 3.经费、场地、设施等基本条件保障有力。 |
3.2问题导向 | 1.聚焦工作中的短板弱项、薄弱环节,破解工作中存在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 2.聚焦重点任务、重点群体、重点领域,加强分类指导、着力因材施教。 3.围绕一体化育人体系构建,完善制度体系及工作体系。 |
3.3过程管理 | 1.过程设计科学,充分挖掘和利用不同岗位、不同群体的育人元素。 2.过程管理规范,充分激活不同主体的育人活力。 3.师生互动充分,师生关系和谐,育人文化氛围深厚。 |
4.实效性 | 4.1师生反响 | 1.师生知晓率、参与率高。 2.师生满意度高。 3.师生受教育效果好。 |
4.2问题解决 | 1.解决师生思想问题及时。 2.解决师生具体问题务实。 3.解决协同育人难题有创新。 |
4.3社会评价 | 1.学生家长反响好。 2.媒体评价高。 3.同行评价高。 4.上级部门评价高。 |
5.示范性 | 5.1典型价值 | 1.典型案例突出。 2.育人导向正确。 |
5.2示范引领 | 1.育人模式具有创新性。 2.方法载体具有示范性。 3.育人经验具有规律性。 |
5.3应用推广 | 1.可视化成果传播广。 2.典型做法可复制。 3.育人模式可推广。 |
二、分标准
(一)课程育人精品项目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1.育人目标 明确 | 1.1导向明确 | 1.坚持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深入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2.大力推动以“课程思政”为目标的课堂教学改革,充分挖掘和运用专业课程所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和所承载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实现思想政治教育与知识体系教育的有机统一。 |
1.2目标制定 | 1.结合专业特点和课程内容,深入研究专业培养规格中的思想道德素质要求和课程所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 2.提出课程的思想政治教育目标、任务和要求,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细化到课程育人目标之中,并分解落实到教学计划、教学方案、教案讲义当中。 |
2.思想政治 元素鲜明 | 2.1教材讲义 | 1.科学选取教材,哲学社会科学专业课程按照要求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其他专业课程教材选取坚持正确政治导向,杜绝唯西方译著、唯英文原版的取向。 2.根据教学大纲,编写教案讲义,把思想政治教育内容作为教材讲义必要章节,教育引导学生坚持“四个正确认识”。 |
2.2课堂教学 | 1.综合采用理论阐述、案例分析、分组讨论、提问答疑等方式,通过PPT、视频、动漫等形式,深入阐释课程中所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实现从专业知识点的讲解升华到教育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实现知识传授与价值塑造、能力提升相统一。 2.课堂效果好,师生互动性强,授课教师讲授条理清晰、深入浅出、生动形象,富有感染力、教育性和实效性,充分发挥专业课程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 |
2.3知识点考核 | 1.将思想道德素质提升作为课程考核的重要目标,将思想政治教育元素列入课程考核关键知识点,落实到课堂测试、课后作业、中期检查、期末考试当中。 2.创新考核评价方式,结合案例分析、情景设计、论述问答等方式,对课程的思想政治教育目标进行科学有效考核。 |
3.教师主体 作用发挥 | 3.1素质能力 |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事关政治原则、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的问题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良好师德师风,坚持“四个相统一”,争做“四有”好教师,自觉担起学生健康成长指导者和引路人的责任。 3.具备较强的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功底,掌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熟悉思想政治工作规律、教书育人规律、学生成长规律,注重教育教学研究,不断提高课程思政工作能力。 4.课程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本门课程的教学经验。 5.无违法违纪和学术不端行为。 |
3.2主体责任 | 1.建立以专业课教师负责,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辅导员和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党委宣传部、相应学院共同参与的课程育人团队。 2.建立专业教师会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辅导员等思政工作者集体备课制度;建立专业课教师主讲,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辅导员听课助讲制度。 3.教学记录完整,教学档案齐全。 |
(二)科研育人精品项目建设标准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1.导向鲜明 | 1.1思想价值引领 | 1.将思想价值引领贯穿于选题设计、科研立项、项目研究、成果运用全过程。 2.坚持培养师生的科学精神、创新意识和团队合作意识。 |
1.2思想政治表现 | 1.在团队组建和人员选拔中重点考察参与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 2.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注重考察参与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特别是注重考察教师的师德师风和言传身教。 |
1.3学术道德教育 | 1.构建集教育、预防、监督、惩治于一体的学术诚信制度体系。 2.对师生加强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教育,组织编写学术道德教育读本,在本科生中开设相关专题讲座,在研究生中开展相应公选课程。 3.组织师生开展学术规范自查自纠,治理遏制学术研究、科研成果的不良倾向。 |
2.管理与评价体系健全 | 2.1科研育人管理 | 1.建立科研导师制,落实导师是思想政治教育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2.科研团队中老中青人员数量和结构合理,较好发挥“传帮带”作用。 3.将育人工作作为科研管理的核心环节。 |
2.2学术成果评价 | 1.立足科技前沿,鼓励师生科技创新的原创性、自主性。 2.坚守中国立场,系统构建中国特色的学术评价体系和方法。 3.坚持育人为本,将人才培养质量纳入学术质量评价体系。 |
2.3学术成果应用 | 1.坚持服务于国家和区域的经济发展,建立和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制度。 2.鼓励教师将最新学术成果运用于教学实践,支持和指导大学生参加科技创新与创业实践活动。 3.促进科教协同育人和产学研合作协同育人,与国内外高水平研究机构和社会企业建立成果转化和合作育人机制。 |
3.育人氛围 深厚 | 3.1科研育人环境 | 1.强调政治纪律与倡导学术自由相统一。 2.激励师生集体攻关和联合攻关。 3.以人文关怀促进科学研究。 |
3.2思想文化建设 | 1.加强学术名家、优秀学术团队先进事迹的宣传教育。 2.以学术研究与应用促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思想文化建设。 |
(三)实践育人精品项目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1.育人目标 精准化 | 1.1目标导向 | 1.坚持理论教育与实践养成相结合,知行合一,注重教育引导师生在亲身参与中增强实践能力、树立家国情怀。 2.开展专业课实践教学、社会实践活动、创新创业教育、志愿服务、军事训练等,着力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创业意识、社会责任感、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精神,以及艰苦奋斗、吃苦耐劳作风。 |
1.2主题选取 | 1.活动主题鲜明,重点突出,弘扬主旋律,突出思想内涵 2.时代感强,紧密围绕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战略布局,面向地方和行业需求,结合学校和专业特色,贴近师生实际 |
2.组织实施 体系化 | 2.1组织安排 | 1.制定总体工作方案、年度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设计周密,准备充分。 2.广泛组织发动,师生参与面广,积极性高,充分发挥师生的主体作用,使实践活动过程成为师生自觉参与、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过程。 3.按照课程化要求精心设计并组织实施,有具体的实践目标、教学方案和评价手段,实践过程有条不紊,组织管理到位,无安全事故。 |
2.2项目运作 | 1.坚持按需设项、据项组团,建立完善的项目化运行机制。 2.合理组建团队,体现出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团结协作精神。 |
2.3教育成效 | 1.实现双向受益,学生表现优秀并深受教育,取得较大社会效益。 2.形成一套成熟的实践育人模式。 3.形成较大品牌影响,获得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报道。 |
3.育人机制 协同化 | 3.1实践基地 | 1.依托高新技术开发区、大学科技园、城市社区、农村乡镇、工矿企业、爱国主义教育场所等,建立相对稳定的社会实践、创业实习基地。 2.基地建设方向选择符合国家、行业产业、高校和地方的重点发展规划,与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高度契合。 3.各方任务明确,职责清晰,在组织管理、联动对接、基地建设、项目平台、人才培养等方面建立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实践育人机制和载体。 4.牵头高校和主要参与单位,承担一定数量的国家和省(区市)重大项目,汇聚了相应资源要素,在软硬件设施、人员经费投入等方面,能够为创新基地的有效运行提供良好的支撑与保障。 |
3.2协同机制 | 1.统筹安排专业课实践教学、社会实践活动、创新创业教育、志愿服务、军事训练等载体,促进有机融合、同向同行,形成实践育人统筹推进工作格局。 2.构建党委统筹部署、政府扎实推动、社会广泛参与、高校着力实施的实践育人协同体系。 |
(四)文化育人精品项目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1.育人目标 精准化 | 1.1目标导向 | 1.注重以文化人以文育人,深入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牢牢掌握高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优化校风学风,繁荣校园文化,培育大学精神,建设优美环境,滋养师生心灵、涵育师生品行、引领社会风尚。 3.推动大学文化走出去,使高校成为文化传承与创新的重要基地、示范区和辐射源。 |
1.2主题选取 | 1.活动主题鲜明,重点突出,弘扬主旋律,突出思想内涵。 2.时代感强,围绕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战略布局,结合学校和专业特色,贴近师生实际。 |
2.组织实施 体系化 | 2.1组织安排 | 1.制定总体工作方案、年度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设计周密,准备充分。 2.广泛组织发动,师生参与面广,积极性高,充分发挥师生的主体作用,使活动过程成为师生自觉参与、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过程。 3.精心组织实施,实践过程有条不紊,组织管理到位,无安全事故。 |
2.2品牌化运作 | 1. 制定总体规划,有年度工作实施计划和重要项目。 2.结合学校实际和师生特点,创新工作载体,打造“一校一品”校园文化名片。 3.推出师生原创歌剧、舞蹈、音乐、影视等文艺精品,扩大影响力和辐射力。 |
2.3教育成效 | 1.实现双向受益,学生表现优秀、深受教育,取得较大社会效益。 2.形成一套成熟的文化育人模式。 3.形成较大品牌影响,获得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报道。 |
3.育人形式 多样化 | 3.1核心价值观教育 | 1.贯彻落实中办《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和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行动方案》以及教育部党组、共青团中央《关于在各级各类学校推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长效机制建设的意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到教书育人全过程。 2.广泛开展“我的中国梦”等主题教育活动,利用重要节庆日、纪念日和重大活动,广泛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宣传教育,引导师生坚定“四个自信”。 3. 经常性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开展民族英雄、道德模范、时代楷模、身边好人、最美人物等学习教育活动,开展辅导员年度人物、大学生年度人物等推选活动,推广展示一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典型案例,培育选树一批可亲可信可学的先进典型,营造崇德向善的良好氛围。 |
3.2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 | 1.开展经典诵读、传统节日振兴、礼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活动。 2.建设文化传承基地,引导高雅艺术、非物质文化、民族民间优秀文化走近师生。 |
3.3革命文化教育 | 1.开展“爱国·奋斗”“传承红色基因、担当复兴重任”等主题教育活动。 2.组织编排展演一批以革命先驱为原型的舞台剧、以革命精神为主题的歌舞音乐、以革命文化为内涵的网络作品,有效利用重大纪念日契机和重点文化基础设施开展革命文化教育。 3.建立革命文化教育资源库,统筹发挥校内外红色资源育人功能,教育引导师生继承革命传统,传承红色基因。 |
3.4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 | 1. 积极组建“优秀辅导员讲师团”和“大学生骨干宣讲团”等讲师团,深入开展“双团双巡”等宣讲活动,大力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宣传阐释。 2. 大力推动领导干部上讲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师生形势政策宣传教育,深入解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 3.推动开展“习近平教育思想学悟行”“学习进行时”“行动进行时”系列宣传,引导干部师生不断增进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 4.加强国家意识、法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教育,加强宪法法律教育、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国家安全教育、科学精神教育,纳入日常课程体系,形成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教育活动的有效形式和长效机制。 |
3.5校园文化建设 | 1.开展文明校园创建,积极参与“全国文明校园” 评选。 2.挖掘校史校风校训校歌的教育作用,建设特色校园文化。 3.建设美丽校园,实现校园山、水、园、林、路、馆建设达到使用、审美、教育功能的和谐统一。 |
(五)网络育人精品项目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1.育人导向明确 | 1.1目标导向 | 1.坚持明确的育人导向,引导师生强化网络意识,树立网络思维,提升网络文明素养,养成文明网络生活方式。 2.注重营造清朗网络空间,创造优秀网络文化产品,提高建网用网管网能力,净化网络空间,守护好网络精神家园。 |
1.2建设方向 | 1.突出新技术、新理念,推动思想政治工作传统优势同信息技术高度融合。 2.突出政治性、主旋律,积极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等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3.突出教育性、感染力,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网络传播与弘扬,讲好中国故事,讲好百姓故事,讲好身边故事,弘扬网络正能量。 4.注重互联互通、共建共享,推动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体制机制创新。 |
2.品牌化建设 显著 | 2.1网络平台 | 1.注重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充分开发网络资源,具有技术创新优势。 2.平台建设综合、联动、高效,融合教育、管理、服务等功能。 3.设计美观,结构科学,操作便捷,体现精品创意。 4.信息内容丰富,更新及时,富有思想性、教育性。 5.覆盖面广,师生黏合度高,传播效果良好,社会影响较大。 6.积极参与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网、易班网和中国大学生在线全国共建。 |
2.2网络活动 | 1.活动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弘扬主旋律,契合师生思想实际、成长需求。 2.工作方案详尽科学,组织周密到位。 3.实现线上线下联动,主动向线下延伸。 4.师生参与度高,互动效果好,反响热烈。 |
2.3网络作品 | 1.富有网络特色,突出主流文化,体现价值引导,充满正能量。 2.优秀原创,体现精品创意,注重指标的凝练性、内容的故事性、蕴涵的深刻性、语言的感染性、阅读的便捷性,贴近师生需求和喜好,能激发情感共鸣。 3.在网络上有较大影响力,有较高的转发、评论和引用量。 4.广泛开展“大学生网络文化节”“高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网络文明进校园”等网络文化建设活动,推广展示一批“网络名篇名作”。 |
3.运行模式健全 | 3.1运行机制 | 1.健全培育、评估、推广、保障四位一体建设机制,推进品牌化建设、项目化运作、优质化产出,形成可复制、可借鉴的建设模式。 2.制定建设方案、工作规划,明确建设方向、重点、特色和实施步骤。 3.健全管理、运行制度,有严格规范的内容采集、编辑和发布制度。 4.落实经费、场地、人员、硬件等必要的条件保障。 |
3.2队伍建设 | 1.培育一批网络教育名师、选树一批校园好网民,形成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网络技术、网络管理、网络创作、网络评论、网络研究队伍。 2.坚持专兼结合,积极动员引导学校领导和广大师生,特别是学术大师、教学名师、优秀导师、辅导员、班主任参与网络育人。 3.经常性开展有针对性的培养培训。 |
(六)心理育人精品项目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1.育人导向明确 | 1.1目标导向 | 1.坚持育心与育德相结合,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把解决师生的思想问题、心理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在关心呵护和暖心帮扶中开展教育引导。 2.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高校整体发展规划,作为高校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
1.2制度建设 | 1.心理咨询的值班、预约、转介、重点反馈等制度健全,通过个体咨询、团体辅导、电话咨询、网络咨询等多种形式,向师生提供经常、及时、有效的心理健康指导与咨询服务。 2.严格遵循保密原则,建立心理健康数据安全保护机制,保护师生隐私。 3.实施分类引导,注重因材施教,精准施策 。 |
1.3平台保障 | 1.按照不低于20元/生的标准设立专项工作经费,配备必要办公场地和设备。 2.拥有相对独立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机构、相对成熟的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和院(系)二级心理辅导站。 |
2. 组织实施 体系化 | 2.1教育教学 | 1.健全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体系,对新生开设心理健康教育必修课,面向全校学生开设心理健康教育选修课和辅修课,实现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全覆盖。其中,公共必修课原则上应为2学分。 2.完善心理健康教育教材体系,组织编写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教材。 |
2.2实践活动 | 1.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月、“5•25”心理健康节等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效果良好。 2.组织开展各种有益于师生身心健康的文体娱乐活动和心理素质拓展活动。 |
2.3咨询服务 | 1.全校至少拥有2名具有从事心理健康教育相关学历和专业资质的心理健康教育专业教师。 2.拥有心理咨询室、心理测评室、团体活动室、综合素质训练室等心理咨询服务工作网络平台,具有健全的教育与指导、咨询与自助、自助与他助紧密结合的心理健康教育咨询服务体系。 |
2.4预防干预 | 1.开展心理测评活动,每年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及新生心理健康普查,应用由教育部组织研制的“中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系统”和《中国大学生心理健康筛查量表》,谨慎使用心理测试量表或其他测试手段,不使用可能损害学生心理健康的仪器,全面掌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提高心理健康素质测评覆盖面和科学性。 2.心理危机预防和快速反应机制健全,拥有学校、院系、班级、宿舍“四级”预警防控体系,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预案完善,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严重心理危机个案的发生。 3.建立心理危机转介诊疗机制,畅通从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机构到校医院、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的心理危机转介绿色通道,及时转介疑似患有严重心理或精神疾病的师生到精神卫生专业机构接受诊断和治疗。 |
3.育人形式创新 | 3.1手段创新 | 1.创新心理健康教育教学手段,有效改进教学方法,采用线下线上、案例教学、体验活动、行为训练、心理情景剧等多种形式,激发大学生学习兴趣,提高课堂教学效果,不断提升教学质量。 2.定期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做好心理健康指导与服务。 3.及时总结推广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经验,辐射推动区域和全国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
3.2拓展传播渠道 | 1.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书刊、影视、动漫等传播形式,组织创作、播出心理健康宣传教育精品和公益广告,传播自尊自信、乐观向上的现代文明理念和心理健康意识。 2.创新宣传方式,主动占领网络心理健康教育阵地,建设好融思想性、知识性、趣味性、服务性于一体的心理健康教育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广泛运用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等媒介,宣传心理健康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心理保健能力。 |
3.3发挥师生主体作用 | 了解师生需求,支持师生成立心理健康教育社团,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增长心理健康知识,提升心理调适能力,积极自助。 |
(七)管理育人精品项目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1.育人职责明确 | 1.1育人导向 | 1.坚持管理育人理念,把规范管理的严格要求和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教育方式结合起来,强化科学管理对道德涵育的保障功能。 2.坚持以师生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促进教育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大力营造治理有方、管理到位、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
1.2职责梳理 | 1.研究梳理管理岗位的育人元素,制定详细的岗位说明书,明确管理育人的职责、目标、内容和路径,作为开展工作、聘任考核的重要依据。 2.丰富完善不同岗位、不同群体公约体系。 |
2.实施机制健全 | 2.1岗位设置 | 1.建立管理育人示范岗的遴选、培育、考核机制。 2.健全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职责,权利与义务界定清晰。 3.在本单位、本系统同类岗位中具有较强示范效应。 |
2.2设岗条件 |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工作能力突出,是本单位的先进工作者或模范代表。 3.爱生敬业,为人师表,甘于奉献,在师生中口碑好,有管理育人、爱岗敬业的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 |
2.3岗位运行 | 1.健全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和标准,制定育人规划和方案。 2.认真履职,利用岗位平台积极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行挂牌上岗。 3.强化考核,把育人功能发挥纳入岗位考核评价范围,进行评奖评优。 |
3.育人路径清晰 | 3.1管理育人 | 1.坚持教育与管理相结合,在干部队伍、教师队伍、经费使用等管理工作中积极探索创新管理育人方式方法,在管理育人方面有实招、新招。 2.坚持依法依规办事,不断改进工作作风,积极探索创新,为师生办实事、解难题,把思想政治教育融于学校管理之中,不断提高工作效能和育人水平 。 |
3.2思想教育 | 1.在依法治校、自律自觉等方面模范带头,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 2.围绕管理工作积极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利用工作契机主动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有效引导师生的思想和行为。 4.注重营造创设优良的育人环境,引导师生培育自觉、强化自律。 |
(八)服务育人精品项目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1.育人职责明确 | 1.1育人导向 | 1.坚持服务育人理念,把解决实际问题与解决思想问题结合起来,在关心人、帮助人、服务人中教育人、引导人。 2.坚持以师生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师生、关照师生、服务师生,把握师生成长发展需要,提供靶向服务,增强供给能力,为师生提供优质服务。 |
1.2职责梳理 | 1.研究梳理服务岗位所承载的育人功能,作为工作的职责要求,体现在聘用、培训、考核等各环节。 2.落实服务目标责任制,把服务质量和育人效果作为评价服务岗位效能的依据和标准。 |
2.实施机制健全 | 2.1岗位设置 | 1.建立服务育人示范岗的遴选、培育、考核机制。 2.健全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职责,权利与义务界定清晰。 3.在本单位、本系统同类岗位中具有较强示范效应。 |
2.2设岗条件 |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服务技能突出,是本单位的业务能手或模范代表。 3.爱生敬业,为人师表,甘于奉献,服务意识强,在师生中口碑好,有服务育人、爱岗敬业的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 |
2.3岗位运行 | 1.健全制度,规范服务流程和标准,制定育人规划和方案。 2.认真履职,利用岗位平台积极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行挂牌上岗。 3.强化考核,建立综合评价方式,选树服务育人先进典型模范。 |
3.育人路径清晰 | 3.1服务育人 | 1.坚持教育与服务相结合,在后勤保障、图书资料、医疗卫生、安全保卫等服务工作中积极探索创新服务育人方式方法,在服务育人方面有实招、新招。 2.努力为师生提供专业、优质服务,充分满足师生学习、生活、工作中的合理需求,把思想政治教育融于服务之中,不断提高工作效能和育人水平 。 |
3.2思想教育 | 1.坚持以身作则,服务师生,充分展现良好素质形象,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 2.围绕服务内容积极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提升师生思想道德素质。 3.积极抓住服务中的契机主动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有效引导师生的思想和行为。 4.注重营造创设优良的育人环境,促进以文化人以文育人。 |
(九)资助育人精品项目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1.育人职责明确 | 1.1育人导向 | 1.把“扶困”与“扶智”,“扶困”与“扶志”结合起来,构建经济资助、精神培育和能力锻炼相结合的工作模式,教育引导学生牢固树立爱党爱国意识、自立自强意识、诚实守信意识、勤俭节约意识和感恩奉献意识。 2.打造“解困—育人—成才—回馈”的良性循环,着力培养受助学生自立自强、诚实守信、知恩感恩、勇于担当的良好品质。 3.找准“结合点”,推动精准资助与因材施教的紧密结合,精准发力。 |
1.2管理办法 | 1.坚持立德树人,加强顶层设计,建立资助管理规范,完善勤工助学管理办法。 2.将在资助过程中育人作为工作的职责要求,体现在聘用、培训、考核等各环节。 |
2.实施机制健全 | 2.1工作体系 | 1.精准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健全四级资助认定工作机制,采用家访、大数据分析和谈心谈话等方式,合理确定认定标准,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实施动态管理。 2.构建资助对象、资助标准、资金分配、资金发放协调联动的精准资助工作体系。 |
2.2长效机制 | 1.构建物质帮助、道德浸润、能力拓展、精神激励有效融合的资助育人长效机制,实现无偿资助与有偿资助、显性资助与隐性资助的有机融合。 2.建立国家资助、学校奖助、社会捐助、学生自助“四位一体”的发展型资助体系。 |
2.3考核评价 | 1.将资助育人作为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学校综合绩效考核。 2.加大资助育人工作在学生资助绩效考评体系中的权重比例,推动资助育人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和公开化。 |
3.育人路径清晰 | 3.1过程育人 | 1.在奖学金评选发放环节,全面考察学生的学习成绩、创新发展、社会实践及道德品质等方面的综合表现,培养学生奋斗精神和感恩意识。 2.在国家助学金申请发放环节,深入开展励志教育和感恩教育,培养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意识。 3.在国家助学贷款办理过程中,深入开展诚信教育和金融常识教育,培养学生法律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和契约精神。 4.在勤工助学活动开展环节,着力培养学生自强不息、创新创业的进取精神。 5.在基层就业、应征入伍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等工作环节中,培育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就业观。 |
3.2学生主体作用 | 1.支持学生自主创业,积极自助。 2.积极发挥现身说法的作用,培育学生良性心态,使今天的受助人成为未来的施助人,推出典型、感人的案例。 |
3.3品牌项目 | 1.培育建设一批“发展型资助的育人项目”,推选展示资助育人优秀案例和先进人物,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带动作用。 2.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力素养培育计划”。 |
3.4主题活动 | 1.开展“助学﹒筑梦﹒铸人”“诚信校园行”等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担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 2.运用新媒体,创新多种渠道,结合学生的需求,结合教育信息化的进程,结合新媒体的特点,打造易于学生接受的资助新模式新方法。 |
(十)组织育人精品项目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1.育人目标明确 | 1.1主体责任 | 1.建立组织及主要负责人落实育人工作的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承担管党治党、办学治校、育人育才的主体责任。 2.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组织。 3.具体落实本组织的意识形态责任制。 |
1.2建设目标 | 1.以育人为核心推进组织建设,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统筹推进高校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有效提升各类组织的组织力。 2.以精品项目建设提升育人实效,遴选培育院(系)党建工作标杆,培养选树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培育建设一批文明社团、文明班级、文明宿舍。 |
1.2育人功能 | 1.充分发挥组织的思想育人功能,在引领师生、凝聚师生、服务师生中发挥积极作用。 2.充分发挥组织的活动育人功能,在丰富师生文化生活、营造良好文化氛围中发挥积极作用。 |
2.育人体系健全 | 2.1组织机构 | 1.组织成员稳定,权利与义务界定清晰。 2.内部机构设置科学,信息沟通顺畅。 3.规章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有序。 |
2.2领导班子 | 1.领导班子成员政治素质强、作风正、纪律严,其中教师党支部书记为“双带头人”。 2.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团结协作。 3.民主决策,群众监督渠道畅通。 |
2.3工作体系 | 1.工作程序标准化,年度计划制订详细,年度总结认真客观。 2.工作体系常态化,日常工作不折不扣,重点工作创新突破。 3.工作机制长效化,思想教育与行为约束相结合、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具体问题相结合。 |
3.育人路径清晰 | 3.1思想教育 | 1.以抓理想信念教育促进组织建设,政治学习主题突出、效果好,成员自觉以先进理论为指导,思想政治素质高、精神追求高尚。 2.以抓基层党建促进组织建设,每年开展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切实发挥党员干部、师生骨干的模范带头作用,成员积极主动参与组织建设,组织的战斗力强、影响力大。 3.以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组织建设,组织人际关系和谐,成员生活情趣健康。相互之间团结友爱、互帮互助。 |
3.2组织动员 | 1.政治立场坚定,在重大事件中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发声。 2.主动作为,在服务学校的中心工作和社会公益活动中增强组织的凝聚力。 3.创新形式,能够有效利用网络载体和社会化动员方式扩大组织的影响力。 |
3.3主题活动 | 1.有计划地开展主题鲜明、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吸引力大。 2.育人活动阵地建设强,实现“建、管、用”并举,资源丰富、利用充分,网络育人阵地建设强、线上线下结合紧密。 3.育人活动品牌建设强,凝聚和服务师生时间长、范围广,对社会的显示度高、价值大。 |
附3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
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推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有效实施,加强和规范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简称精品项目)管理,提高项目建设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项目管理坚持育人导向、问题导向,以推动引导各地各高校加强工作研究、深化实践探索、强化理论教育,促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重点培育和支持一批在全国高校具有可示范、可引领、可辐射、可推广、可持续意义的精品工作项目,以引领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实现系统设计、分步实施、重点突破、全面提升。
第二章 项目类别与申报
第三条 精品项目分为课程育人、科研育人、实践育人、文化育人、网络育人、心理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资助育人、组织育人等育人项目。通过精品项目的培育建设和推广,推动各地各高校深化“三全育人”综合改革,一体化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
第四条 精品项目的申报工作由教育部思政司组织实施,每年组织一次,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第五条 各高等学校采取自愿原则,结合工作实际进行项目申报。
1. 项目负责人必须是高等学校在职在岗教职员工,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高的理论素养和较强的工作能力,能独立开展或组织开展相关实践创新和理论研究。
2.申报高校需填写项目申请书,提交项目文字说明材料,包括明确项目团队、前期基础、建设规划、条件保障等内容,并根据实际需要,提供支撑说明材料。
3. 已承担精品项目尚未结项高校,不得申报同类型项目;已获得立项的精品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4. 原则上每校每次限报1项。
第三章 项目推选与立项
第六条 按照“公平公正、标准引领、质量优先、彰显特色”的原则,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项目推选工作。
第七条 建立和完善推选制度,严格推选纪律。
1. 实行第三方评价。建立并不断更新专家库,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关专家参与推选。
2. 实行专家回避制度。按照同校回避原则,进行“背靠背”匿名推选,择优选出候选名单。
3. 建立专家信誉保证制度。专家必须廉洁自律,参与推选期间不得与项目申报高校及项目负责私下接触,不得泄露与推选相关的情况。项目推选结束后,对推选情况进行评估,建立专家信誉度档案。
第八条 对候选名单进行公示后,正式下达立项通知。
第四章 项目过程管理
第九条 为保证工作质量,采取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相结合的办法,实行中期检查制度。
1. 每年下发项目中期检查通知;中期检查的结果,作为项目考核的依据。
2. 中期检查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是否按计划开展;建设进度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阶段性工作成果等。
3. 对于没有实质性建设进度、无故不接受中期检查或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项目,将通报批评,责成整改直至撤销项目。
第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做撤项处理:
1. 经专家组评估,项目高校不具备按原计划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的条件和可能。
2. 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责任人或项目名称和基本内容。
3. 项目规定周期内未能完成约定的任务,2次申请延期后仍未完成。
4. 2次结项验收均未通过。
5. 项目成果存在严重政治问题或严重学术不端行为;
6. 在申请结项过程中违反规定弄虚作假;
凡被撤销的项目,将进行公示并通报学校党委,追回项目支持经费,项目所在高校3年内不得申报所有类型精品项目。
第十一条 精品项目经批准后不得随意更改建设计划,确需变更时要履行报批手续,项目所在学校在审查变更时应严格把关。项目自批准之日起,培育建设周期一般为2年,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一次最多不超过6个月,一个项目申请延期最多不得超过2次。延期申请须经教育部思政司同意后,方可生效。
第十二条 精品项目应严格遵守下列各项保密规定:
1. 涉及保密内容的项目,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2. 所使用的未公布数据、内部文件资料仅限于内部使用,不得公开。
3. 项目建设中有关涉密和敏感问题的专项调查、学术会议和其它学术活动必须经主管部门审批。
4. 涉及保密内容的研究成果要注意保管,使用去向要登记备案;报送有关部门要通过机要渠道。涉密信息不得上网,不得通过互联网传送。
第五章 项目经费与使用
第十三条 每个精品项目给予10万元的工作经费支持,一次性拨付,主要用于项目实施推进、完善优化和成果转化推广等。项目所在省(区、市)和高校可结合实际,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和经费配套。
第十四条 项目经费须专款专用,严格按照国家工作经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不得用于与项目无关的开支。项目负责人在学校财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支配和使用项目经费;学校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截留、挤占和挪用。支持经费主要用于:活动开展、载体建设、平台拓展、工作创新、团队培育、成立工作室、人才培养、育人实践、理论宣讲、论文发表、先进典型和工作案例推广展示、工作交流与研讨培训等。
第六章 项目验收与成果转化
第十五条 成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培育建设工作联盟,开展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的交流研讨、互测互评、评议验收,促进先进经验、典型做法的转化推广。
第十六条 项目培育建设期结束后进行结项验收,履行结项手续。
1. 项目负责人须填写项目结项表,将工作进展情况、实践探索和理论创新情况形成项目成果报告,并提供支撑说明材料。结项材料经所在学校党委和省级教育工作部门审核同意后,报送教育部思政司。部委属高校和部省合建高校可直接报送。
2. 对通过验收、确认可以结项者,颁发结项证明,并将验收情况予以公布。
3. 项目验收后,项目所在高校仍需不断优化完善,并持续推动开展相关工作。
第十七条 建立科学合理的项目成果评价体系,注重成果质量,注重实际价值。
1.项目验收的主要内容是:项目责任高校按项目任务计划书完成了建设任务和目标;最终成果与立项时批准的“最终成果形式”相符;育人体系不断完善、体制机制有所创新、师生普遍反映良好、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经费开支合理合法。咨询报告类成果须有采纳单位的证明材料,并详细注明采纳内容和实际价值。
2.项目验收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对成果验收为优秀的项目,予以通报表扬并作为项目责任高校再次申请项目的重要参考;对成果验收不合格的项目,视完成情况可以予以一次延期修正,延期最多不超过6个月,延期修正后验收仍不合格的,一律做撤项处理。
第十八条 强化成果转化意识,拓展成果转化渠道。各地教育工作部门和各高校应采取积极措施,支持和资助精品项目的培育建设,积极做好项目成果的宣传、推广和应用工作。有重要应用价值的工作案例、研究报告、咨询报告、调研报告等成果,在提交有关部门的同时须报送教育部思政司。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负责解释。
附件2
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
关于启动实施第三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
中青年骨干队伍建设项目”的说明
一、建设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引导和鼓励高校青年思想政治工作干部注重理论水平和素质能力的提升,注重探索和创新理论研究和实践工作模式,培养一支政治素质过硬、理论功底扎实、工作业绩突出、作风务实清廉的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队伍,推出一批理论联系实际的有影响力、说服力的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成果,切实提升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
二、项目要求
项目支持对象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具体包括高校党政干部和共青团干部、辅导员、班主任、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网络文化建设管理干部等人员,要求政治素质过硬、理论功底扎实、工作实效显著、作风务实清廉。同时应当专职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满3年。此次人选年龄要求为:截至2019年1月1日,人选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3年1月1日后出生)。
申报人及团队应当能够承担理论宣讲、实践创新、团队建设和成果转化等主要任务,在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工作中,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注重实干、实践和实效,切实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理论宣讲方面,要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理论宣讲。实践创新方面,要围绕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实践探索,不断创新方法、手段和载体,形成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团队建设方面,结合工作重点和研究方向,组建10人以上的工作团队或研究团队,培育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较高的理论水平的后备力量。成果转化方面,要提交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工作研究报告或政策咨询报告,编写著作或通俗理论读物,牵头开展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典型工作。
三、申报办法
项目按照高校推荐、地方审定的原则实行限额申报。有意申报的高校,根据工作实际和项目要求,自愿向所在省(区、市)教育工作部门提出申报,登录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网(www.sizhengwang.cn)“高校思政工作申报系统”在线填报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关支撑材料。各省(区、市)教育工作部门负责对各高校申报人员进行审核,按照不超过本地区高校数量5%的比例遴选和推荐有关申报人选(按本比例计算,不足1人的,推荐1人),并在保证推荐质量的基础上,统筹兼顾不同类型高校。原则上最终推荐者来自不同高校。
四、项目管理
1.按照“政治素质过硬、理论功底扎实、工作实效显著、作风务实清廉”的标准,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组织专家对各地各高校推荐的中青年骨干候选人进行集中评议,择优遴选一批优秀骨干予以支持。
2.为保证工作质量,项目严格按照《“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中青年骨干队伍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相关考核和管理。
3.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对入选者给与一定额度的经费支持,一次性拨付。经费支出严格按照《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项目所在省(区、市)和高校可结合实际,给予一定的政策、经费配套支持。
附:1.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中青年骨干队伍建设项目申报表
2.“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中青年骨干队伍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附1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
中青年骨干队伍建设项目申报表
申 请 人:
所 在 学 校:
(盖章)
申 请 日 期: 年 月 日
教育部思政司制
2019年8月
填 表 说 明
一、填写《申报表》前,请仔细阅读我司印发的《“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中青年骨干队伍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二、填写说明
1.“出生日期”请按照“X年X月X日”格式填写,如“1976年6月1日”;
2.“职称”请写明具体专业技术职务名称,如“教授”、“研究员”等,不要仅填写“初级”、“中级”或“高级”;
3.“现任职务”请写明准确职务名称,如“校党委副书记”、“院学工办主任”等,无具体行政职务的请填写“无”;
4.“最后学位”请填写“学士”、“硕士”或“博士”;
5.“工作单位部门”请填写全称,具体至所在院系所、部门;
6.“一线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时间”、“现职务\职级晋升时间”为截至2019年8月的时间,填写格式为“X年X个月”;
7.“住宅、办公电话”请注明区号,如“010—12345678”;
三、《申报表》是遴选推荐主要依据,必须如实填写,文字要简明扼要,数据要力求准确。请用A4纸打印,于左侧装订成册。所填写内容可附页。
一、基本情况
姓 名 |
| 性别 |
| 民族 |
| 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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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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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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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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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及研究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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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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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线从事思政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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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职务\职级晋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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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背景 (自本科起) | 起讫时间 | 学校 |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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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历 | 起讫时间 | 单位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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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有工作基础
2-1工作实绩(可附页)
申报人在制度体系建设、工作项目设计、内容形式拓展、手段载体丰富、方法路径创新等方面取得的典型经验及育人实效。 |
2-2近五年工作获奖励情况
(注:获奖名称请写明全称。)
2-3近五年工作代表性成果
(注:代表性成果包括实践创新、理论研究成果和各种活动及载体等,成果名称请写全称。)
三、未来规划
3-1理论宣讲(可附页)
3-2实践创新(可附页)
3-3团队建设(可附页)
3-4成果转化(可附页)
包括预计成果、转化形式及预期效果。(注:转化形式包括调研报告或政策咨询报告、高水平著作或通俗理论读物、典型工作案例和成效突出的育人载体及活动。) |
3-5申报优势(可附页)
四、条件保障(可附页)
包括申报人所在地方或高校所能提供的政策、条件、平台、经费等方面配套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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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推荐意见
申报人所在学校党委的推荐意见和对本表所填内容真实性的承诺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省级教育工作部门推荐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附2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中青年骨干队伍
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把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引向深入,切实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努力提升队伍的素质能力和工作质量,着力培育一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力量,特设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中青年骨干队伍建设项目”。
第二条 为保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中青年骨干队伍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加强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中青年骨干的培养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支持范围
第三条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中青年骨干队伍建设项目”支持对象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具体包括高校党政干部和共青团干部、辅导员、班主任、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网络文化建设管理干部等人员。
第四条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中青年骨干队伍建设项目”每年委托10名思政工作干部开展相关工作,支持期为2年。
第三章 岗位职责
第五条 纳入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中青年骨干队伍建设项目支持范围的思政干部的主要职责:
1.理论宣讲。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理论宣讲,每人定期到高校开展理论宣讲。
2.实践创新。围绕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实践探索,不断创新方法、手段和载体,形成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每人定期举办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热点难点问题、前沿性规律性问题理论工作研讨会。
3.团队建设。结合工作重点和研究方向,组建10人以上的工作团队或研究团队,培育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较高的理论水平的后备力量。项目支持期内,团队成员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中取得突出育人实效,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某一方面产生较大影响力。
4.成果转化。每人定期提交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工作研究报告或政策咨询报告。项目支持期内,编写著作或通俗理论读物。牵头开展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典型工作,取得突出成效的育人载体及活动。
第四章 基本条件
第六条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中青年骨干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持立德树人,为人师表。
2.理论功底扎实。深入学习研究马克思主义理论,具有较高的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理论造诣。扎实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研究,能够有效开展理论宣传阐释。立足高校教育改革实践,深入研究回应师生关心关注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不断推动理论学习教育。
3.工作实效显著。长期从事高校一线思想政治工作,在制度体系建设、工作项目设计、内容形式拓展、手段载体丰富、方法路径创新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在推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构建一体化育人体系方面积极探索,创造了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典型做法和经验,育人成效明显。在团队建设中,作为团队骨干力量,在团队成员专业发展和后备人才培养方面,发挥突出作用。
4.作风务实清廉。工作务实,作风民主,公平公正,生活正派,情趣健康,为人清正廉洁,在师生中有广泛的认可。
5.其他条件要求。专职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满3年。截至申报当年1月1日,人选年龄不超过45周岁。
第五章 遴选程序
第七条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中青年骨干队伍建设项目”实行限额申报,由各高校向所在地省级教育工作部门提出申报,由各省级教育工作部门负责遴选和推荐。
第八条 有关高等学校根据核定的申报名额、本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和本校实际情况进行推荐,并提交申请书。学校党委应对申请人的育人工作能力进行评定,提出审核、推荐意见。省级教育工作部门应对本地区申报人员进行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
第九条 教育部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中青年骨干队伍建设项目专家库”,由相关领域专家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遴选专家从专家库中随机抽选。
第十条 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评议,提出初选推荐名单;再针对初选入围者组织现场答辩,择优提出建议支持人选。
第十一条 教育部对建议支持人选进行审批,确定“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中青年骨干队伍建设项目”入选名单并进行公示。
第六章 支持措施
第十二条 教育部给予入选者每人一次性20万元经费支持。
第十三条 经费支出严格按照《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各申报高校负责经费的有效使用和管理,各地各高校结合实际可给予相应配套经费支持。入选者列入学校高水平人才序列管理。
第七章 考核管理
第十五条 培育支持期内,入选者每年6月31日前须提交《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中青年骨干队伍建设项目年度进展报告》,并附相关材料。前三项为培育期内年度考核目标,后两项为2年结项考核目标。具体量化标准如下:
1.到高校开展理论宣讲5场以上。
2.举办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热点难点问题、前沿性规律性问题理论工作研讨会1次以上。
3.提交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工作研究报告或政策咨询报告1份。
4.支持期内,至少2名团队成员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中取得突出育人实效,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某一方面产生较大影响力。
5.支持期内,编写著作或通俗理论读物1-2部。牵头开展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典型工作1-2项。取得突出成效的育人载体及活动
第十六条 教育部组织专家对入选者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采取会议答辩的方式进行。
第十七条 专家实事求是地对成果提出客观、公正、全面的鉴定意见。教育部综合专家意见后确定成果是否通过年度考核。
第十八条 年度考核合格者,列入下一年度继续支持;考核不合格者,给予通报并责成整改,直至终止项目支持。
第十九条 本计划支持的对象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等理论研究成果,均应注明:“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经费资助”字样。
第二十条 支持期结束,入选者须提交《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中青年骨干队伍建设项目总结报告》,并附相关支撑材料,包括工作成效、典型案例、研究报告、系列论文等。教育部将组织专家进行结项考核,考核方式、原则与年度考核模式一致。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支持项目”资格:
1.触犯法律,构成犯罪的,或其他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2.未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或调离一线思想政治工作岗位或教学、科研岗位的。
3.违反学术道德或职业操守的。
第二十二条 有关部门和各申报单位应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做好对获资助者的跟踪管理,严格考核,大力支持其工作。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3
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实施2020年度
“高校原创文化精品推广行动计划”的说明
一、工作目标
坚持思想教育与艺术素质教育相结合,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推动高校广大师生积极创作体现时代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反映教育改革发展成就,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接地气、传得开、留得下的原创校园文化精品力作。择优推广一批由高校师生原创的优秀文化作品,促进校园文化繁荣发展,推动以文化人、以文育人,滋养师生心灵、涵育师生品行、引领社会风尚。
二、作品要求
申报作品应为高校师生自主创作生产的、创新性高、可推广性强的校园文化成熟作品,包括舞台剧、音乐、舞蹈、影视、文学等多种形式。作品应具有突出的思想性,聚焦时代主题,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品应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核心的育人导向,主题鲜明,创意独特,手法多样,情感真挚。作品应符合人民群众和广大师生的审美需求,具有较高的艺术水准和欣赏价值,能艺术地呈现、传达、叙述、演绎作品所承载的思想内涵、价值理念、精神力量、文化意蕴和美学品位,达到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教育效果。
三、申报办法
项目按照高校推荐、地方审定的原则实行限额申报。有意申报的高校,根据工作实际和申报要求,自愿向所在省(区、市)教育工作部门提出申报,登录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网(www.sizhengwang.cn)“高校思政工作申报系统”在线填报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关支撑材料。各省(区、市)教育工作部门负责对高校申报作品进行审核,按照不超过本地区高校数量5%的比例遴选和推荐有关申报作品(按本比例计算,不足1项的,按1项推荐),并在保证推荐质量的基础上,统筹兼顾不同类型高校。原则上最终推荐作品来自不同高校。
四、项目管理
1.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质量优先、彰显特色”原则,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组织专家对推荐作品进行资格审查和遴选评审,择优选出一批推广作品予以支持。
2.各地各高校要根据《“高校原创文化精品推广行动计划”推广作品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对入选作品的创作排演、推广展示给予重点扶持、跟踪指导、考核评估,并定期报送创排推广和考核评估情况。
3.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对纳入推广的每项作品给予一定额度的推广经费支持,一次性拨付。项目所在省(区、市)和高校可结合实际,给予一定的政策、经费配套支持。
附:1. “高校原创文化精品推广行动计划”作品推荐书
2. “高校原创文化精品推广行动计划”推广作品管理办法(试行)
附1
“高校原创文化精品推广行动计划”
作品推荐书
推荐高校
作品类型
作品名称
填报日期
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制
2019年8月
填 表 说 明
一、请如实填写《推荐书》。填写前须仔细阅读通知和管理办法(试行)。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和关键。
二、作品类型包括舞台剧、音乐、舞蹈、影视、文学等。
三、所填写内容可附页。如有支撑材料,请按表格的顺序装订好作为附件附后。
四、《推荐书》采用A4规格页面,左侧装订。
五、凡递交的《推荐书》及支撑材料概不退还。
一、作品基本信息
负 责 人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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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 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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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专长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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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 职务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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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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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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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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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创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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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时间 | 年 月 |
作品梗概、构思方案或结构框架简介(可附页) |
二、作品前期基础
2-1已开展情况(可附页)
2-2作品特色(可附页)
主要包括作品的育人特色、品牌特色、成果特色以及创新特色等方面的内容。 |
2-3育人实效(可附页)
主要包括师生满意度、受教育效果,媒体、同行评价情况,作品所获荣誉以及工作成果等方面的内容。 |
2-4推广价值(可附页)
主要包括与文化育人相结合的典型案例、育人模式、育人经验等的推广应用、示范引领价值。 |
三、作品推广计划
3-1推广目标(可附页)
主要包括在育人品牌创建、推广转化等方面的预期目标。 |
3-2推广方案(可附页)
主要包括作品推广转化的工作思路、建设规划、实施步骤、推进路线等方面的内容。 |
四、条件保障(可附页)
主要包括作品推荐高校在政策、经费、平台、人员、硬件设备等方面所提供的支持。 |
五、推荐意见
学校党委意见 |
(应明确说明是否同意推荐、是否同意落实保障措施。)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省级教育工作部门意见 |
(应明确说明是否同意推荐、是否同意落实保障措施。)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附2
“高校原创文化精品推广行动计划”
推广作品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推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有效实施,实现“高校原创文化精品推广行动计划”有序推进,加强和规范推广作品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高校原创文化精品推广行动计划”坚定文化自信和育人导向,坚守中华文化立场,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强化思想教育与艺术素质教育相结合,切实推动以文化人、以文育人,繁荣校园文化、滋养师生心灵、涵育师生品行、引领社会风尚。
第二章 作品类别与推荐
第三条 “高校原创文化精品推广行动计划”每年择优推广一批由高校师生原创的舞台剧、音乐、舞蹈、影视、文学等类型的优秀校园文化作品,切实推动高校广大师生积极创作体现时代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反映教育改革发展成就,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接地气、传得开、留得下的原创校园文化精品力作,持续推动校园文化繁荣发展。
第四条 “高校原创文化精品推广行动计划”的推荐遴选工作由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组织实施,每年组织一次,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第五条 推荐作品应符合以下条件。
1. 原创性。推荐作品应为高校师生自主创作生产的、具有一定工作基础的、较为成熟的校园文化作品。
2. 思想性。推荐作品应聚焦时代主题,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
3. 导向性。推荐作品应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核心的育人导向,切实推动以文化人、以文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和师生心理特点,充分发挥师生的主体作用,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实效。
4. 艺术性。推荐作品应主题鲜明,创意独特,手法多样,情感真挚,符合人民群众和广大师生的审美需求,具有较高的艺术水准和欣赏价值,艺术地呈现、传达、叙述、演绎作品所承载的思想内涵、价值理念、精神力量、文化意蕴和美学品位,达到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教育效果。
5. 创新性。坚持观念和手段相结合、内容和形式相融合的深度创新,提倡体裁、题材、形式、手段充分发展,推动理念、内容、风格、流派切磋互鉴。
6. 推广性。推荐作品具有较强的辐射力和较高的推广价值,能够叫得响、传得开、留得下,形成较好品牌形象和成熟的文化育人模式,能够引领社会风尚,推动文化繁荣发展。
第六条 各高等学校采取自愿原则,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作品推荐。
1. 作品应以工作团队形式推荐,负责人必须是高等学校在职在岗教职员工,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高的艺术素养和较强的工作能力,能独立开展或组织开展作品推广相关工作。
2. 推荐高校需填写作品推荐书,提交作品文字说明材料,包括明确工作团队、前期基础、推广计划、实施步骤、条件保障等内容,同时根据实际需要,提供作品的音视频、剧本(文案)、总/分谱、整体构思、导演(编导)阐述等相关资料。
3. 各高校党委推荐作品创作者或创作团队向所在省(区、市)教育工作部门进行申报,各省(区、市)教育工作部门负责本地区高校申报作品的遴选和推荐。原则上每校每年限推荐1项。
第三章 作品遴选与支持
第七条 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质量优先、彰显特色”原则,组织专家对推荐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遴选工作。
1. 坚持政治标准和艺术标准相统一,做到高标准、严要求、少而精,宁缺毋滥。
2. 实行第三方评价,建立并不断更新专家库,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关专家进行集中遴选,择优选出拟推广作品。
3. 对拟推广作品名单进行公示后,正式下达通知。
第八条 每年遴选若干“高校原创文化精品推广行动计划”推广作品,每项作品给予一定的推广经费支持,一次性拨付。作品所在省(区、市)和高校可结合实际,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和经费配套。
1. 推广经费须专款专用,严格按照国家工作经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不得用于与作品无关的开支。
2. 负责人在学校财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支配和使用推广经费,学校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截留、挤占和挪用。
3. 推广经费主要用于:作品的深度开发与制作,人员培训与演出,工作交流与研讨,宣传展示与转化等。
第九条 教育部针对纳入“高校原创文化精品推广行动计划”的校园文化作品,组织专家制定演出标准,加强培训指导,进行加工打磨,推动作品的推广和传播,因地制宜打造各地各高校的“落地版”;通过资助出版、作品研讨、艺术化深度开发等形式,扩大作品的影响力和辐射力。
第四章 作品管理与验收
第十条 作品推广周期为2年,采取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管理,实行中期检查制度。第一年作品所在高校应按推荐书确定的计划与目标,提交中期书面进展报告,中期检查的结果作为作品推广工作验收的依据。对于没有实质性进度、无故不接受中期检查或中期检查不合格的推广作品,将通报批评,责成整改直至撤销。推广周期内,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不定期组织专家对作品推广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导。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做撤销处理:
1. 经专家组评估,作品所在高校不具备按原计划完成任务的条件和可能。
2. 未经批准擅自变更作品负责人或作品名称和基本内容。
3. 作品推广周期内未能完成约定的任务,2次申请延期后仍未完成,2次验收均未通过。
4. 作品存在严重政治问题或知识产权争议。
5. 在申请验收过程中违反规定弄虚作假。
凡被撤销的推广作品,将进行公示并通报学校党委,追回推广经费,作品所在高校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本计划的作品推荐。
第十二条 推广作品经批准后不得随意更改推广计划,确需变更时须履行报批手续,作品所在高校在审查变更时应严格把关。推广作品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一次最多不超过6个月,一项作品申请延期最多不得超过2次。延期申请须经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同意后,方可生效。
第十三条 推广周期结束后进行验收,履行验收手续。
1. 负责人须填写验收表,将作品推广情况形成推广成果报告,并提供支撑说明材料。验收材料经所在高校党委和省级教育工作部门审核同意后,报送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部委属高校和部省合建高校可直接报送。
2. 对通过验收的推广作品,将验收情况予以公布,并颁发证明。
3. 推广作品验收后,作品所在高校仍需不断优化完善,并持续推动开展相关工作。
第十四条 建立科学合理的推广成果评价体系,注重成果质量和实际价值。推广作品验收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对成果验收为优秀的作品予以通报表扬;对成果验收不合格的作品,视完成情况可以予以一次延期修正,延期最多不超过6个月,延期修正后验收仍不合格的,一律做撤销处理。
第十五条 成立“高校原创文化精品推广工作联盟”,吸纳相关高校加入,强化创作协同、工作协同和研究协同,推动高校积极参与文化作品创作、评选、指导、推广、交流、展示等工作,切实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
第十六条 鼓励各级教育工作部门将推广作品纳入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范围,扶持作品的演出推广。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负责解释。
附件4
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
关于开展2020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
研究文库》建设工作的说明
一、建设目标
聚焦重大理论问题、工作探索、实践经验等领域,推出一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领域具有影响力的理论和实践研究成果;搭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成果展示平台、学术研讨平台和经验交流平台,促进思想交流、学术碰撞、理论创新;发挥优秀成果和优秀人才的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推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前沿问题的研究与探索,培育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理论研究及实践工作领军人物、中青年骨干和后备人才,推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
二、申报要求
1.申报成果必须坚持正确导向,充分体现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充分体现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宣传和贯彻。符合学术规范,学风严谨、文风朴实。
2.申报成果的选题范围,属于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党的建设、平安校园建设等领域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前沿性的成果,对促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3.申报成果形式为中文学术专著、专题论文集、案例分析、研究报告等(不包括教材、译著、工具书、散篇论文、资料汇编、普及性读物、软件等)。
4.申报人原则上应是从事或研究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相关人员。申报人原则上不得超过3人,申报成果的第一作者一般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只能提出一项申请。
5.申报人应保证申报成果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保证成果入选后2个月内按照专家咨询意见完成修改。
三、申报办法
项目按照高校推荐、地方审定的原则实行限额申报。有意申报的高校,根据工作实际和申报要求,自愿向所在省(区、市)教育工作部门提出申报,各省(区、市)教育工作部门负责对各高校申报成果进行审核,按照不超过本地区高校数量5%的比例遴选和推荐有关成果(按本比例计算,不足1项的,按1项推荐),并在保证推荐质量的基础上,统筹兼顾不同类型高校。原则上最终推荐成果来自不同高校。
四、项目管理
1.按照“政治坚定、学术引领、创新驱动、质量为先”的原则,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将组织专家对各申报成果进行评审,择优选出一批优秀成果纳入《文库》建设予以支持。
2.对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和违反申报要求的,一经查实,将撤销资格,追回资助,该申请人5年内不得申报教育部思政司各类课题。涉及违法违纪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3.教育部思政司将对纳入《文库》建设的成果给予全额出版资助。
附:1.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文库申请书
2.《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文库》实施管理办法(试行)
附1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文库
申请书
成 果 名 称 :
申 请 人 :
申请人所在单位 :
申 请 日 期 : 年 月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思政司制
2019年8月
填 表 说 明
填写《申请书》前请认真阅读《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文库实施管理办法》,注意如下事项:
一、《申请书》是评审主要依据,信息填写要实事求是,文字要简明扼要,力求准确。
二、注意事项:
1.成果名称:最多不超过20个字。
2.工作单位:填写全称,细致到所在单位的院系所、部门。
3.主要作者信息:每位合著者须签字确认。
4.关键词:用分号分开,最多5个。
三、凡递交的《推荐书》、书稿及支撑材料等请自行备份,递交之后概不退还。
一、基本信息
1.1第一申请人基本信息 |
第一申请人 姓 名 |
| 性别 |
| 民族 |
| 出生 日期 | 年 月 日 |
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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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 职 称 |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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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学历 |
| 最后学位 |
| 研究专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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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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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 手机号码 |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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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背景 (自本科起) | 起讫时间 | 学校 | 专业 |
(本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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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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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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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历 (含担任行政职务的经历) | 起讫时间 | 单位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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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兼职 | 学术机构/学术团体名称 | 担任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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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成果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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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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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字数 | (万字) | 学科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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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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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类型 |
| A.理论研究 B.实践研究 C.综合研究 D.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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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 受到 资助 情况 | 成果名称 | 资助项目 | 资助经费 (万元) | 结项 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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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 主要 作者 信息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专长 | 任务分工 |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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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成果介绍
2.1 成果的创造背景、研究现状等(可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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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成果的主要内容概述(可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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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成果的学术价值与应用价值(可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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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推荐意见
申报单位党委推荐意见和对申请书所填内容真实性的承诺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省级教育工作部门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附2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文库》
实施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实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大力提升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和科学化水平,决定实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文库》(以下简称《文库》)建设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基本原则。坚持正确方向,充分体现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充分体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高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领域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注重成果转化,推动研究成果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实践中的转化与应用。
第二章 建设目标
第三条 推出一批成果。聚焦重大理论问题、工作探索、实践经验等,推出一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领域具有影响力的理论和实践研究成果。
第四条 培育一批人才。以成果带动人才,培育一批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理论研究和实践工作的领军人物、中青年骨干和后备人才。
第五条 搭建一个平台。把《文库》建设成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成果展示平台、学术研讨平台和经验交流平台,促进思想交流、学术碰撞、理论创新。
第六条 打造一个品牌。把《文库》打造成为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提升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的重要品牌,充分发挥优秀成果和优秀人才的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推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
第三章 入选标准
第七条 政治标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这一根本任务,把立德树人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充分体现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切实加强党对高校的领导,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推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
第八条 学术水准。坚持学术导向,严把质量关,把成果质量和创新性放在首要位置,向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产生实际价值和应用价值的研究成果倾斜,推动成果推广、转化和应用研究。重点关注研究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重点难点和普遍性问题。要符合学术规范,语言鲜活,文字朴实,逻辑性强。对各种学术失范、学术不端、学术腐败行为实行“一票否决”。
第九条 质量提升。注重因事而化、因时而进、因势而新。注重成果的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坚持历史性和时代性相统一、前沿性和规律性相统一、系统性和科学性相统一,探索形成有效的理论成果转化体系,不断推动课程育人、科研育人、实践育人、文化育人、网络育人、心理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资助育人、组织育人等“一体化”育人体系建设,打通“三全育人”最后一公里,促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全面提升。
第四章 申报评审
第十条 申报对象。申报对象原则上应是从事或研究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相关人员。申报对象原则上不得超过3人,申报成果的第一作者一般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只能提出一项申请。
第十一条 申报成果。申报成果须是已完成书稿且尚未公开出版,形式为中文学术专著、专题论文集、案例分析、研究报告等(不包括教材、译著、工具书、散篇论文、资料汇编、普及性读物、软件等)。
第十二条 遴选方式。教育部思政司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集中审读,择优纳入《文库》建设支持范围。
第十三条 工作纪律。对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和违反申报要求的,一经查实,将撤销资格,追回资助,该申请人5年内不得申报教育部思政司各类课题。涉及违法违纪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第五章 出版推介
第十四条 入选《文库》的著作,按照“统一标识、统一封面、统一版式、统一标准”的方式,在图书封面标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文库·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组编”字样。
第十五条 教育部思政司将按照相关规定确定出版社。入选《文库》的成果,由作者与编出版社进行签约。相关出版事务按合同规定履行。
第十六条 经费支持。每年原则上全额资助出版一批项优秀成果。
第十七条 纳入《文库》建设支持计划的成果,教育部思政司将委托相关单位开展总结推广活动,推动研究成果宣传展示、转化应用。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5
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网
“高校思政工作申报系统”操作指南
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网(以下简称高校思政网)是由教育部主管主办,思想政治工作司具体指导,高等教育出版社负责建设、运行和维护的专业性门户网站,是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网络主阵地。
一、平台登录
高校思政网网址是:www.sizhengwang.cn。点击网站首页“高校思政工作申报系统”图片按钮,即可登录。思政网为各省(区、市)教育工作部门已设置专门账号和密码。如有需要,可联系高校思政网工作人员获取。
各省(区、市)教育工作部门收到通知后,规定时间内使用“宣传教育工作”账号登录系统。
二、申报流程
1.各高校在收到通知后,如有申报意愿,应尽快确定负责相关项目申报的工作人员,及时将工作人员信息告知本省(区、市)教育工作部门负责项目申报工作的联系人。
2. 各省(区、市)教育工作部门登录系统后,在网页“工作区”可看到项目工作通知;点击右侧“添加填报人员信息”按钮,可添加有申报意愿的高校的具体工作人员姓名、单位、手机号码等基本信息(可批量导入),以便开通申报权限。信息添加后,系统将以短信形式通知各校填报人员。
3.负责项目申报的高校工作人员在收到短息通知后,使用手机号码和验证码进行登录,并按照要求填写项目基本信息,以附件形式上传《申报书》(或相关《申报表》、《推荐书》、《申请书》等)和有关支撑材料。《申报书》和支撑材料中的文字材料必须以PDF格式(每个30M以下)上传,图片材料以JPG(每幅10M以下)格式上传,视频材料以MP4(每个500M以下)格式上传,PPT文件须转为PDF格式上传。
4.各省(区、市)教育工作部门按照各项目要求对相关高校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系统将自动生成汇总表。工作人员需要下载、打印该汇总表,并在盖章拍照后将照片上传至工作平台。
5.各省(区、市)教育工作部门于2019年9月30日前将审核推荐的相关高校的项目申报书及支撑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统一寄送至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网。寄送时,务请在显著位置注明申报项目名称。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4号富盛大厦1座23层,邮编:100029。
三、注意事项
1.各省(区、市)教育工作部门在线添加的账号必须包括高校申报人员的姓名、单位、手机号码。
2.各省(区、市)教育工作部门应按规定数量进行推荐。
3.高校申报材料一经提交,原则上不再修改,请认真填报。
4.本项目在“高校思政工作申报系统”的在线申报时间为2019年9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逾期系统将自行关闭。
四、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网
西绕加措 010-58581696 18500991212
张 治 国 010-58556541 13911799980
杨 璐 遥 010-58582384 13810921049